从4月1日起,全国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实施,新规定最大的变化是,酒驾等一些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交通违法情节扣分将“翻倍”,即由原来的记6分改为记12分。今天(2日)的《阳光视窗》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相关的情况。
3月31日晚上,交警在辖区内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
从去年8月中旬开始,全国掀起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行为”新高潮,并不断加重对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处罚力度。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酒后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也就是说,违法其中一项规定将扣光所有分数,司机必须重新考驾照才能驾车上路行驶。
东坑交警大队 张苏仔
东坑交警大队 张苏仔:“公安部令第111号文有关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满12分的有6条,其中之一的是喝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满12分。”
3月31日晚上,交警在辖区内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中没有发现酒后驾驶的行为。对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扣12分的新规定,司机们更是拍手称好。
司机:“我支持这个规定,我以前喝酒,现在开车就不喝酒了,因为确实酒后驾车对人带来的危害很大,这个很理解。”
司机:“我觉得这个是对的,反正酒后驾驶应该是要扣重一点。” (编辑: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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