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晚8时许,东坑镇沿河路发生一起小轿车撞伤3人后逃逸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查证,事故是因司机醉驾引起的。目前,肇事司机覃某已被依法拘留。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司机切勿酒后驾驶,确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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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肇事司机覃某已被依法拘留。
记者在交警大队见到了前来自首的肇事司机覃某,对于事发的经过,他表示一点印象都没有,因为当时喝醉了。
肇事司机 覃某:“喝醉酒了,跟朋友喝多了,就完全失去控制力,完全空白的。(那你撞到人之后知道吗?)不知道,真的醉的很厉害。我今早(7日)看到车以后,看到玻璃上有头发,我就想到可能出事了,就立刻过来自首。”
事发在2月6日晚8时许,覃某喝了大约半斤白酒后,驾驶粤S牌黑色小轿车沿着沿河路,从黄麻岭向东坑市场方向行驶,途径大同厂附近时撞伤3个行人后逃逸,其中1行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覃某现在是后悔莫及,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肇事司机 覃某:“我非常后悔,喝了酒之后驾车造成别人的伤害。我奉劝司机喝酒之后千万不要开车,开车前千万不要喝酒。”
目前,肇事司机覃某已被依法拘留,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年近岁晚,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员切勿酒后驾驶,要时刻集中精力,安全驾驶,注意交通安全,平平安安过春节。
东坑交警大队 黄炯良:“我们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临近春节,各位司机朋友可能喝酒、应酬的机会有所增多,但有一点要牢记,就是千万不要酒后驾车,为了保障自己和别人的安全,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司机朋友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报警,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逃离现场。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我们交警部门一定会严查到底、严肃处理。”(编辑:钟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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