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东坑镇已建房屋(不包括私人住宅和商品房)登记补办房地产权手续工作有序进行,截至目前,共有974户已建房屋登记补办房地产权手续,并正进行公示。
据了解,已建房屋(不包括私人住宅和商品房)补办房地产权手续必须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具体包括: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违反城镇总体规划,不违反生态控制线规划要求,与道路网络规划不冲突、与重大公共和公建基础设施规划不矛盾的;经房屋安全鉴定其房屋安全状态不属于C、D类:经勘察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不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权属无争议;按有关规定,业主愿意在补办相关手续过程中,补缴相关规费和罚款。
目前,东坑镇房屋补办房地产权手续工作办公室,共收到974户已建房屋的补办登记,并按属地原则在各村公示,近期内,将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备案。(记者:罗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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