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后,凡参加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无论是东坑镇户籍人员或新莞人,只要到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都可现场结算,获报销60%。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东坑分局工作人员卢贺光介绍说:“ 首先参保者一定要注意携带个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指定门诊,先到挂号处挂号,凭挂号单和身份证、社保卡让定点门诊医疗人员核实后,就到医生那就诊,就诊后,凭身份证、社保卡和处方到收费处办理结算,就可以享受报销待遇,完成报销手续。”
据介绍,可获报销60%只限于基本医疗费用,具体包括符合门诊就医管理及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服务门诊用药、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范围等相关规定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而主诊医生向参保者提供门诊诊疗服务,因病情需要为参保人使用自费或部分自费的药品、材料、检查、治疗项目时,也须经参保者或家属确认。
目前,东坑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指定门诊就医点划分情况已对外公布,其中,寮边头、东坑、井美、新门楼、初坑、草塘社区的参保人员需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坑美、塔岗的参保人员需到东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长安塘、黄麻岭的参保人员需到南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角社、彭屋的参保人员需到西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丁屋、黄屋、凤大的参保人员需到北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企业参保员工则按企业所属地指定就医点就诊。 (记者:卢绮云)
附表:东坑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指定门诊就医点划分情况表
参保属地 |
指定就医点 |
站点地址 |
联系电 |
寮边头、东坑、井美、新门楼、初坑、草塘社区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东安路东坑路段 |
82321212
|
坑美、塔岗 |
东部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东兴东路坑美路段 |
83865208
|
长安塘、黄麻岭 |
南部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东安路298号 |
83860662
|
角社、彭屋 |
西部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东兴西路角社路段 |
83865328
|
丁屋、黄屋、凤大 |
北部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中兴大道197号 |
83860788 |
备注:企业参保员工按企业所属地指定就医点就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