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要求,东坑镇对主要道路的沿街建筑进行严格外观控制,但仍有个别屋主没有按照审定的建筑外观方案建筑,擅自修改建筑外观,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处理。
位于东兴路的这一处住宅在今年4月初拆旧建新,在建设前,屋主将建筑外观方案报有关部门审定,但是,在建设过程中,屋主没有严格按照审定的建筑外观方案进行施工,擅自对建筑外观进行修改。规划部门发现后,要求该屋主停工整顿,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
东坑规划所刘明佳:“该屋主在建筑过程中擅自变更立面的做法违反了我们立面的管理规定。建筑停工后,屋主已经整顿好了,现在正在复工状态。”
为进一步加快东坑镇的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形象,东坑镇对主要道路的沿街建筑外观进行严格把关。沿街建筑的新建或拆旧建新都必须提交建筑立面方案给规划、城建部门审定,并在核发相关许可证方后方可进行建设,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东坑规划所刘明佳:“对于违反个案的要进行严查严办,情况严重的,我们要移送执法部门进行强制处理。”(记者:黄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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