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出租屋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出租屋监管,昨天(24日)下午,东坑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召开全体出租屋管理员培训会议,明确出租屋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并对日常巡查和组织纪律提出要求。
出租屋管理员接受培训
出租屋管理员接受培训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出租屋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今年6月至8月是我市出租屋管理整治工作实施阶段,9月要求全面整治完毕。现阶段,东坑镇将重点排查和整治辖区内没有登记备案(回执)或登记备案(回执)过期、没有对租住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及实行来访登记制度、存在超范围经营旅店、无牌无证“三小”场所以及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出租屋。会议要求,出租屋管理员对辖区出租屋及租住人员实行登记建档和跟踪管理,做到勤查访、勤观察、勤思考、勤汇报,发现治安隐患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报告,防止出租屋监管不到位而造成创建工作丢分或失分。
会后,出租屋管理员到出租屋派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资料,动员群众齐参与,并对当场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出租屋提出整改意见。(记者:谢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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