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日)上午,记者从东坑镇召开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工作会议上获悉, 东坑镇2008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工作将按照我市调整的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于6月份全面展开。
在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各村书记、公司企业代表等详细介绍了我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的相关情况,并认真部署了下个月将全面展开的征收工作。
据了解,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行政村)使用土地的一切单位(包括外资企业)和个人(含外籍人员),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的除外,都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征收的税额标准结合市划分的五个土地级别,按照非工业和工业两种征收标准进行。
镇领导苏灿辉、梁伟侬出席了会议。在会上,镇委委员苏灿辉指出,各单位部门、公司企业要明确我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地税部门积极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有关部门加强合作,灵活处理征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切实做到应征尽收。(郭世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