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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重典”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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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毒豆芽”、“毒奶粉”、“瘦肉精”已经让人倍感痛心。近期又曝出有不法商家用未经检验的老鼠肉假冒羊肉、有农户用剧毒农药种植生姜……这些不可思议食品安全事件让人心生恐惧,怒气难消。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那些抱着“自己坚决不吃却要卖给别人吃”心理的人,是在昧着良心挣“黑心钱”,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道德的唾弃。但是从近期屡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仅靠商家的“良心、道德”以及自律是不可能保障到食品的安全,唯有提高违法成本,“重典治乱”,给予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者最大震慑,才有可能扭转人民群众“谈食色变”的局面,才有可能真正让群众吃得放心。
笔者认为,目前食品安全违法事件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是在于违法成本过低,给违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造成屡禁不止,甚至边罚边犯。“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让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对违法行为给予最大震慑,使其不敢以身试法,减少种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从今年5月4日开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违法成本的加大在多处得以体现。对于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犹如注入“强心剂”。
一直以来,镇委镇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都高度重视,镇领导多次亲自率队深入一线检查,并组织工商、经贸、食药监等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场所、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的监管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从源头上堵住问题食品流向市民的餐桌,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安全。
总之,食品安全治理光靠行政监管“一条腿”走路不行,还需要“另一条腿”,靠法治的方式维护食品安全,只有“重典才能治乱”,以铁的手腕整治食品安全,才能让群众更加满意,吃得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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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坑》报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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