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页 | 宜居生态 | 精品文化 | 投资创业 | 影像东坑 | 阳光热线 | 东坑发布
微博 | 今日看点 | 视频新闻 | 东坑周报 | 专题报道 | 文明东坑 | 生活资讯
您的位置:阳光东坑 > 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 > 婚姻与家庭 >
婚姻知识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4-05-28 11:29
    1、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是关于婚姻法基本原则的规定,即:(一)婚姻自由原则,(二)一夫一妻制原则,(三)男女平等原则,(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五)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

    (一)婚姻自由原则。婚姻自由是指公民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大事,不受任何人强制和干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结婚自由也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强迫,二是双方以外的其他人,包括父母、子女及其他组织等不得干涉。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当然,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婚姻自由也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比如当事人行使结婚自由权时必须要符合法定婚龄,登记离婚时双方要达成离婚协议,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等。
  
    (二)一夫一妻制原则。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包含两层含义:第一,一个男人只能娶一个妻子,一个妇女也只能嫁一个丈夫;第二,婚姻应当是一男一女的结合,同性间不能形成婚姻。一夫一妻制是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目前除伊斯兰教国家允许一夫多妻外,其他各国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一夫一妻制。

    (三)男女平等原则。我国《宪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负有平等的义务。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是指妇女、儿童和老人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国家给予特殊的重视和保护。我国《宪法》和婚姻法中都有关于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条款,规定这项基本原则主要是考虑到儿童、老人在身体、经济上处于弱势,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以及我国男尊女卑封建思想大量残存等诸多原因。

    (五)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是人口大国,只有有计划地控制人口繁衍,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相协调,人们的生活水平才能得到更大提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李晓琴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东坑融媒体中心”、“阳光东坑网”、“东坑发布”、“东坑报”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阳光东坑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如需转载或建立镜像的,须经本网授权或注明来源,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常用电话 部门电话
公交线路 天气预报
列车时刻 东莞美食
电话:0769-8386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