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服务记录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主要讨论事项 |
主要讨论事项及介入重点 |
8月5日 |
由9点到10点30 |
案主家中 |
面谈 |
社工第一次接触案主及儿子,在谈话中详细的向案主了解并收集相关的家庭背景情况及案主的病情。 |
8月18日 |
由9点到10点 |
案主家中 |
面谈 |
再次与案主及其妻子交谈,案主表示非常渴望可以找到对儿子的病情有改善的特殊教育机构。社工给案主带去对儿童孤独症患者的生活技巧训练资料及相关病理的资料,并认真的与案主与妻子进行解释,案主与妻子听的比较耐心。 |
8月19日 |
3点到4点 |
案主家中 |
电话联系 |
社工通过电话联系案主,提供了布吉特殊儿童教育学校联系方式,并告知案主可以去学校详细了解后再做决定。另外,告知案主,康复教育费用可以向街道办申请到“真挚关爱”的康复基金,以减少案主家庭的经济负担。 |
8月21日 |
9点到10点30 |
案主家中 |
面谈 |
案主在了解了学校以后表示,由于学校要求父母其中一个人去学校陪读大约2年,因此放弃该选择。但是听从社工的建议,在家对儿子进行基本生活技巧的训练。社工告知案主可以积极自己寻找相关资源,社工可以进行协助。 |
8月29日 |
9点到10点 |
案主家中 |
面谈 |
社工到案主家中协助案主对案主的生活技巧训练。并告知案主不要灰心,一定可以找到合适的康复机构或特殊儿童学校的。并鼓励案主到居委会进行寻求帮助。 |
9月3日 |
9点到10点 |
居委会 |
面谈 |
社工到民爱儿童福利院了解详细情况并打案主家中向案主提供相关资料,作为参考,案主表示感谢。并表示会尽快联系该机构。 |
9月8日 |
9点到10点 |
社工办公室 |
电话联系 |
案主表示向居委会申请了相关的贫困证明,社工表示案主应该尽快到街道办进行入学康复基金申请的手续。如果遇到问题可以联系社工。 |
9月11日 |
9点到10点 |
案主家中 |
面谈 |
社工就案主儿子的情况及案主的意愿与福利院进行沟通,并转达给案主。 |
9月17日 |
3点到4点30 |
案主家中 |
面谈 |
社工协助案主在家中对儿子进行生活技巧训练,训练没有明显的效果,社工对案主进行鼓励并肯定了案主的能力。案主表示手续都已经办妥,过段时间就可以送儿子到福利院。 |
9月27日 |
9点到10点30 |
案主家中 |
面谈 |
案主已经把儿子送到福利院,案主父母表示儿子在福利院一切正常,社工告诉案主,共同目标已达成。最后社工与案主在一起回忆从介入到结束的过程,案主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引导案主发现自己的能力,提高案主的信心。 |
10月7日 |
3点30到4点30 |
案主家中 |
面谈 |
案主请教一些关于对孩子进行日常生活技巧训练的方法与时间安排,社工对案主及妻子进行心理调试,让他们开始适应孩子离开身边的新生活状态。案主对社工的介入表示充分的肯定和感谢。 |
七、过程评估:
刚开始,社工接触到案主一家的时候,案主陈先生对儿子的病情表示出来十分的忧虑及无奈。通过社工对小明的病情描述及介绍对要进行的相关生活技巧的训练必要性后,案主表示以后在家会经常对案主进行训练的,如果遇到有不懂的地方会跟社工请教,同时案主夫妇表示对社工介入的感谢。关于申请政府相关补贴及儿童特殊福利院的联系方面,社工本着“助人自助”的工作原则,只向案主提供了相关信息,案主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就找社工,社工给予其建议及提醒。在训练小明的过程中,社工给予案主指导并要求案主父母要有充分的耐心和及时的鼓励。最后,案主把相关的补贴申请及入学手续都办理完了,在社工的建议下,案主表示在案主在家的时候一定会抓紧机会对儿子进行生活技巧及一些康复训练。在一步一步地引出案主及其妻子的自我改变需要后,在行动中让案主明白,其实这些改变是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而得到的,并不是要"社工"或某些有特权的人帮助改变的。从而达到社工"助人自助"的目的,在社工的提示下,案主慢慢地通过努力,改变了家庭的现状,看到了新生活的希望。至此,案主的妻子可以自己找工作了。案主一家都松了一口气,家庭的阴郁气氛一扫而光。社工与案主都认为目标达成,因此社工认为可以结案。
八、结案情况:
社工最后与案主陈先生进行社工介入前后的反思,让他发现自己的潜能和对事情改变的信心,案主表示会按照社工教的方法,小明在家的时候(小明每周接回家一次)会坚持对小明的生活技巧训练。在案例中,社工成功地扮演了一个教育者、资源提供者、协助者的角色,恰当地利用社工的介入理念和工作技巧,让案主的生活悄悄的由消极被动转为积极主动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