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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美东富厂地块“三旧”改造及补偿方案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5-02-12 15:04
东坑镇井美村东富厂地块“三旧”改造方案
(标图建库号:44190010956)

    根据“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我市东坑镇井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拟对位于井美村东富厂地块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一、 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

    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号为44190010956,位于东坑镇二环路与人字路交汇处,东至二环路,南至科技大道,西至井美早禾坑村,北至时信厂,总面积3.9183公顷,全为集体建设用地,有合法建设用地手续的0.8321公顷,无合法用地手续的3.0862公顷,需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3.0862公顷。该地块为东坑镇井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自1995年起由井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使用。
改造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确权、登记。

    二、 规划情况

    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东莞市东坑镇“三旧”改造规划和2014年年度实施计划,相应控规调整已通过市规划局局务会审批,即将进入市规委会审批环节。

    三、 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该地块现用途为工业区的旧厂房,该工业区土地自1995年由井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使用。现有建筑面积21912.24平方米,容积率为0.56 ,改造前年收益约200万元。

    四、 协议补偿情况

    井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对地上建筑物已制订补偿方案,截止目前,该宗地的补偿安置等问题未引发任何纠纷,村民对补偿安置无不同意见。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现正按照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处理。

    五、 土地拟改造情况

    根据有关规划安排,完善3.086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后,连同0.8321公顷有合法用地手续的集体建设用地共计3.9183公顷,由井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投入1.4亿进行开发。

    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工业和道路用途,其中:地块一面积27229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面积81687平方米;地块二面积9830.4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面积 29491.2平方米,其余2123.3平方为道路用地。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值将达到1.5亿元。

东坑镇井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2015年2月12日

东坑镇井美东富厂地块“三旧”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盘活土地资源,优化土地资源使用,促进城市升级和产业升级,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好东坑镇井美村东富厂地块部分改造拆迁工作,确保东坑镇该地块“三旧”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拆迁管理法规,结合我镇及井美村部分改造的自身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东坑镇井美村东富厂地块根据调查摸底工作统计的数据分为:

    (一)地上建筑物按类型分为:1、框架结构面积:1703.74㎡;2、砖混结构面积:293.23㎡;3、砖铁瓦结构面积:12373.25㎡,建筑总面积14370.22㎡(其它杂项结构面积:7542.02㎡,建筑总面积21912.24㎡)。

    (二)已拆地上建筑物按类型分为:该地上建筑物拆迁工作还未开展。

    (三)土地面积分为:全为集体建设用地,面积:39182.7㎡。

    二、基本补偿方案

    (一)土地补偿

    由井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补偿,按照东坑镇22号文补偿标准(有证土地1400元/㎡,无证土地700元/㎡),合计补偿金额为3325.305万元。
   
    (二)建筑物及其构筑物的补偿

    各项建筑物按建筑面积计算补偿,并按使用年限折旧。建筑物补偿标准为综合单价,其中阳台﹑飘板等构建物需按50%折算。

    1、框架结构(根据质量和使用年限的框架结构分)补偿价格为:

    (1)使用年限5年(含5年)以下的:780元/㎡;

    (2)使用年限5-15年的:650元/㎡;

    (3)使用年限15年(含15年)以上的:550元/㎡。

    2、砖混结构(根据质量和使用年限的砖混结构分)补偿价格为:

    (1)使用年限5年(含5年)以下的:680元/㎡;

    (2)使用年限5-15年的:550元/㎡;

    (3)使用年限15年(含15年)以上的:450元/㎡。

    3、红砖锌瓦结构按主体建筑结构的补偿价格按新旧程度﹑建筑用料﹑高度分为三级:

    (1)一级(钢架结构):450元/㎡;

    (2)二级:350元/㎡;

    (3)三级:250元/㎡。

    4、红砖瓦结构等附属及简易建筑补偿价格为200元/㎡。

    (三)其它杂项结构的补偿

    1、水泥地堂:30元/㎡。

    2、水泥路:300元/ m3。

    3、围墙(含基础)按立面面积计算,12墙按80元/㎡计算,18墙按120元/㎡计算,24墙按160元/㎡计算,有特殊装修另行协商补差价。

    4、砖彻水池:12墙按160元/ m3计算,18墙按200元/m3计算,24墙按240元/ m3计算。

    5、铁皮棚:70元/ ㎡。

    综上所述数据以本方案为补偿标准计算如下:

    现有地上建筑物补偿款为:4835.456万元;

    (四)工厂搬迁安置补偿

    因各工厂的机器设备安装及固定基建设施等有所不同,需根据相关工厂搬迁安置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确定方式评估作价补偿。

东坑镇井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2015年2月12日
来源:东坑镇井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编辑:钟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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