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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镇推动危房街改造项目建设补贴办法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0-08-24 11:46

    为加快推进产业调整“三落实”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和扶持作用,鼓励东兴路两侧房屋升级改造,打造“名牌名店一条街”,营造良好的商业氛围,提升我镇投资环境和城市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危房街改造项目是指东兴路彭屋派出所至新门楼桥路段两侧私人房屋升级改造项目。

    第二条  补贴对象和条件

    1、危房街改造项目的补助对象是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完成对原来房屋升级改造的单位和个人。

    2、鼓励业主通过联合升级改造的方式将原来单家独户的房屋升级改造为铺面宽度不少于24米,高度不少于8层的商业大厦。

    3、所有升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具有东坑特色的名牌名店一条街”的规划定位,规划设计方案经镇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动工。

    第三条  补贴形式

    1、由镇“三落实”办与中国银行共同达成“广东省新农村改造融资方案”,每个项目可获得建筑造价60%的融资支持,协助业主解决建设资金问题。业主所获贷款须全额用于项目建设。

    2、镇财政按银行年贷款利息的50%给予贷款的业主利息补贴,连续补贴两年。

    第四条  申报程序

    1、单位或个人在项目经镇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应在建设前向镇产业调整“三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建设补助申请报告;(2)与金融机构签定的贷款协议复印件;(3)东坑镇危房街项目建设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4)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一份(含总平面图,单体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设计说明,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街景透视图,夜景效果图等);(5)原房屋土地证及房产证的复印件;(6)其他证明资料。

    2、镇“三落实”办五项推动组负责对项目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报领导小组同意后,为符合补助范围和条件的项目作出同意补助的批复。

    3、申报项目凭镇产业调整“三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出具同意补助的批复,向镇财政分局提出请款申请,镇财政分局负责为项目设立专项资金管理档案。

     第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镇产业调整“三落实”办负责解释。

 

东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表格下载:    东坑镇危房街改造项目建设补助申报表.doc

来源:东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东坑广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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