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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之都 诗意之城—东莞市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3-05-15 10:45
    根据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梦想之都 诗意之城——东莞市诗歌大赛”的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从今年5月起,我镇启动参赛诗歌征稿活动。

    一、作品征集时间

    2013年5月15日—7月15日

    二、参加对象

    本次征稿活动对象以东莞市各界诗歌爱好者为主,同时欢迎曾在东莞工作和生活的外埠作者参加。

    三、作品要求

     (一) 作品须紧扣“梦想之都 诗意之城”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和“三贴近”原则,内容健康向上,歌颂真善美,弘扬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同时倡导在形式和内容上大胆创新的作品。

    (二)本次活动倡导诗歌文本与舞台艺术的融合,坚持诗歌阅读与视觉呈现并重,让诗歌有“声”有“色”。如谱曲诗、朗诵诗、情景诗、舞蹈诗、诗剧等,除文本外,有条件的作者可提供作品节目CD或DVD录像。作品体裁不限,现代新诗、旧体诗均可。

    (三) 参加本次征稿活动作品必须是2011年1月份以来新创作的,且未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作品。每位作者诗歌作品限交两首,组诗和长诗限一组(首)。

   (四)作品必须是原创,严禁抄袭。如有抄袭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资格。

   (五) 作品一经投稿,主办方拥有在相关媒体上发表其作品及对作品结集出版权(署作者名)。

   (六)作品后面须附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通联地址,稿件一律不退。

    四、评选安排及奖项设置

    (一)镇内评选:2013年7月15日-25日由镇文化部门组织评选,凡推选上送参加市诗歌大赛的作品均发放相应稿费。

    (二)市评选:2013年8月5日-8月15日由大赛主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组织初评和终评。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名及证书,含个人所得税),二等奖5名(奖金2000元/名),三等奖10名(1000元/名),优秀奖20名(奖金500元/名),纪念奖若干(发放证书)。

    (三)获奖作品推广:本次作品征集,凡是能够在东莞市诗歌大赛中获奖作品及部分纪念奖作品将编入《梦想之都 诗意之城——东莞市诗歌大赛获奖作品集》,正式出版。获奖结果和获奖作品将在有关专业杂志和新闻媒体上刊登。部分获奖作品同时将在“诗歌回归大众——东莞市文化广场诗歌朗诵专场晚会”上进行推广演出。

    五、投稿方式

    (一)邮寄方式,来稿请寄东坑镇东坑大道中世纪广场群艺大楼三楼文化站黎艳婷收(邮编:523450),信封上请注明“诗歌征集”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请发至575951958@qq.com

    (三)征稿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15日,逾期不候。
                   
东坑文化站
2013年5月15日
来源:东坑文化站 编辑:钟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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