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开展企业违法排污专项整顿 |
|
开展企业违法排污专项整顿,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企业偷排、直排、闲置污染物治理设施以及不按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等违法行为,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必须限期落实整改,个别情节严重的,特别是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企业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电镀、漂染、洗水、线路板、酸洗磷化等重点污染企业增加日常监理频次,完善排污口在线监控和采样监测制度,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以改善东坑的水环境。做好固定源和移动源废气排放的监管工作。要不定时抽检企业废气排放情况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杜绝“黑烟囱”现象;推动黄标车淘汰工作,检查路面汽车尾气排放达标情况,及时整改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车辆,进一步改善东坑的空气环境。
|
来源:东坑广电站 编辑:钟少珍 |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东坑融媒体中心”、“阳光东坑网”、“东坑发布”、“东坑报”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阳光东坑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如需转载或建立镜像的,须经本网授权或注明来源,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