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没参加社保也能申请公办学位? |
|
核心提示
《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以下简称《积分方案》)公布以来,我市近12000个公办学位等着新莞人为其子女申请就读,但大半个月以来申请的人并不多。昨日,我市教育部门调整了今年的申请条件,减少了“购买三年社保”这一必备条件,并简化了申请流程,延长申请时间至7月15日。
变化1
连续居住或服务满3年也可申请
今年是我市第一次实施新莞人入读公办学校申请办法,市教育局到各镇街了解情况后,针对新莞人申请的困难,对《办法》及《积分方案》作了补充说明,该说明只限今年。
据悉,在按《办法》原规定基本条件并经评定积分招录完新莞人子女后,针对目前空余的学位,《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且其父母在我市参加三年或以上社会保险”可暂按“且其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或服务满三年”操作,其他条件保持不变。此外,新莞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读公办学校的申请时间从原来的6月30日截止,延长至7月15日(公休日除外)。符合所有条件并于6月30前申请的为第一批录取对象;符合减少社保要求后的条件,并于7月15日前申请的为第二批录取对象。
现状
社保条件成申请最大“拦路虎”
记者了解到,家长在申请公办学位过程中遇到的最大“拦路虎”是“其父母在我市参加三年或以上社会保险”这个准入条件,被这个条件“卡住”的人最多。
“因为许多新莞人很少有购买三年或以上社保。做生意的、做杂工的、务农的、甚至企业的老板很多人都缺少参加社保的意识。有的新莞人在企业打工,参加了社保,但又不足三年。”我市某镇宣教办一工作人员说,因为社保这个条件而没达到基本申请资格,是没能成功申请的最大原因。
变化2
部分申请流程由宣教办跑腿
《办法》及《积分方案》补充说明中提到,为了方便新莞人子女办理申请手续,教育部门将申办手续简化为:凡具备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准备齐全相关材料(见右表),一次性向服务地所属镇(街)宣教办提交资料,再由镇(街)宣教办统一递送相关部门审核并计算积分。宣教办根据申请人的总积分高低确定第二批入读公办学校的新莞人子女名单。
需要提醒的是,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申请人因提交的材料不完整、不真实而导致职能部门无法核定积分的,责任自负。
现状
家长感叹申请流程太繁琐
目前,提出申请的家长普遍感觉到:申请的流程太繁琐。家住南城的丁女士跑了两个部门后放弃了。一共有14项证明,单是计划生育这一项,就要跑3个地点,要5份证明材料。丁女士说她一周请了4次假,还没跑下来。最后放弃了。厚街一位李先生称,为了办齐证件已向单位请了三次假,缺勤了三次,“每办一次至少要花半天,目前还有在莞服务年限证明未办妥,还要请一次假。
记者采访到不少已办妥申请资料的家长,均表示至少请了三次假,而已有部分家长因为请假困难无法办证而放弃了申请。
■新闻背景
公办学位申请遇冷
记者从山区片某镇宣教办了解到,自《办法》及办理程序指引公布后,提出申请的人数不多。该镇有477个公办学校学位供新莞人申请,但是到6月25日,递交了申请的人数只有80多人。
其他镇的情况也相似,如:
■大岭山镇提供713个名额,收到申报材料10多份;
■厚街镇提供309个学位,收到申报材料14份;
■虎门镇提供1268个学位,交齐材料约100人;
■万江提供公办学位125个,领取申报表的1300多人,能办齐证件的只有10个人。
《办法》及《积分方案》所需资料
必备资料
(一)申请人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历年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购房或自建房)
2、《新莞人在莞出租屋居住证明》(适用于租住出租屋,申请人父母持有关证件到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办理)
3、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适用于租住单位宿舍)
(五)《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计划生育证明》(申请人父母持有关证件到计生部门办理)
积分资料(根据自身实际提供)
(一)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称证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历年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入职登记表、考勤记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单位证明等(适用于务工者,以上材料由务工者根据实际尽量提供完备)
(四)申请人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历年的企业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适用于投资兴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五)申请人就读的幼儿园或小学出具的就读证明
(六)申请人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的表彰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醒 1.所有申请及资料要向镇(街)宣教办一次性提交,逾期不候。2.申请内容分必备条件和加分条件,达到必备条件就能提出申请。3.必备条件第四项,只需提供三项材料中任一项。
|
来源:东莞日报 编辑:东坑广电站 |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东坑融媒体中心”、“阳光东坑网”、“东坑发布”、“东坑报”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阳光东坑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如需转载或建立镜像的,须经本网授权或注明来源,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