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页 | 宜居生态 | 精品文化 | 投资创业 | 影像东坑 | 阳光热线 | 东坑发布
微博 | 今日看点 | 视频新闻 | 东坑周报 | 专题报道 | 文明东坑 | 生活资讯
您的位置:阳光东坑 > 人社分局 > 政策法规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低保劳动力就业激励补助办法》政策解读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6-11-02 09:05
    之前已经申领过低保劳动力就业激励补助是否还可以继续申请?

    2011-2015年期间申领低保劳动力就业激励补助未满24个月且符合条件的,2016-2018年期间可继续申领剩余月份补助。

    低保劳动力就业激励补助有申领时限吗?

    低保劳动力就业激励补助的申请时限为4个月,即申请人当月符合申领低保劳动力就业激励补助条件的,必须从次月起计算的4个月内提交补助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来源:市人力资源局 编辑:钟少珍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东坑融媒体中心”、“阳光东坑网”、“东坑发布”、“东坑报”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阳光东坑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如需转载或建立镜像的,须经本网授权或注明来源,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常用电话 部门电话
公交线路 天气预报
列车时刻 东莞美食
电话:0769-8386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