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页 | 宜居生态 | 精品文化 | 投资创业 | 影像东坑 | 阳光热线 | 东坑发布
微博 | 今日看点 | 视频新闻 | 东坑周报 | 专题报道 | 文明东坑 | 生活资讯
您的位置:阳光东坑 > 人社分局 > 热点问答 >
我市调出专业技术人员程序是什么?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2-07-18 11:48
      (一) 调档
      由接收单位所属县以上人事局或人才服务中心发来《商调干部函》,调动人员本人填写一式两份《拟调干部登记表》,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我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事局讨论后,同意调出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寄出档案和同意调出函;不同意调出的,通知调动人员本人。
      (二) 转移人事关系
      接收单位所属县以上人事局或人才服务中心收到档案,审查后,同意调进的需向调动人员出具《调令》,由调动人员本人或委托其他人携《调令》到我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出《干部介绍信》,调动人员凭《干部介绍信》和对方户口准迁证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后续,再到接收单位的人事部门报到。
来源:东莞人力资源局 编辑:钟少珍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东坑融媒体中心”、“阳光东坑网”、“东坑发布”、“东坑报”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阳光东坑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如需转载或建立镜像的,须经本网授权或注明来源,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常用电话 部门电话
公交线路 天气预报
列车时刻 东莞美食
电话:0769-8386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