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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出专业技术人员程序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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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调档
由接收单位所属县以上人事局或人才服务中心发来《商调干部函》,调动人员本人填写一式两份《拟调干部登记表》,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我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事局讨论后,同意调出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寄出档案和同意调出函;不同意调出的,通知调动人员本人。
(二) 转移人事关系
接收单位所属县以上人事局或人才服务中心收到档案,审查后,同意调进的需向调动人员出具《调令》,由调动人员本人或委托其他人携《调令》到我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出《干部介绍信》,调动人员凭《干部介绍信》和对方户口准迁证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后续,再到接收单位的人事部门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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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人力资源局 编辑:钟少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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