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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生育保险出新政 产前检查结算标准提至1200元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7-04-10 08:51
    近日,一直广受关注的生育保险政策又有了新规定,记者获悉,从本月起,东莞市生育保险部分待遇标准的调整正式生效,这对于不少准妈妈们来说又是一大利好消息。

    据悉,本次调整的内容包括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和产前检查结算标准两大项。其中,东莞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结算标准由原来的1050元提高至1200元。
  
    另外,产假方面,参保人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按规定核付生育津贴;医疗机构未明确具体产假天数意见或产假天数意见低于15天的,按15天核付生育津贴;产假天数意见大于30天的,按30天核付生育津贴。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市社保局表示,除以上调整外,其余事项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及《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来源:东坑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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