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图书馆人员态度恶劣,恶意罚款 |
·编号:5838 |
·问题形式:投诉 |
·提问者:阳光网友 |
·受理部门:东坑镇政府 |
·提问时间:2014-06-23 17:03:14 |
·受理时间:2014-07-02 11:01:52 |
|
正文: |
本人4月份到东坑图书馆借阅了3本书,因繁忙事多,忘记了及时还书。6月21日去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书籍均保存完好),被告知还书日期超了40多天,要交罚款40多元! 逾期未还书做相应处理,可以,但是:这3本旧书本身才多少钱!就算是我欠的是钱或水电费之类的,国家对滞纳金都会有个千分之1或2的明确费率,何况我把书完整的交还了,即便是逾期处理,为什么有这么重的罚款标准? 问他们是根据哪一具体条款和计算公式得出来的这么多罚款?他们不回答,只是简单粗暴地说:冻结你的借书资格和押金,直到交了罚款为止。不作解释,只要罚款! 东坑图书馆及其人员的工作态度之恶劣敷衍,罚款之超重随意,让人气愤!这跟政府创办公益图书馆,大力推行“全民阅读”的社会风气格格不入,更与我党推行“群众路线”的工作作风深深抵触! 罚款事小,影响事大!还望明察,谢谢! |
|
回复: |
我馆于2014年7月1日收到投诉信,经过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1、收费标准:东莞市图书馆的所有收费项目都是经过市物价局批准的,分馆是参照市图书馆标准收费执行,读者办证时己发宣传单,上面己清楚写明收费的标准。收标标准与图书的价钱没有关系的。
2、 读者郭佣军共借4次书,分别产生过4次过期滞纳金,过期天数合计为166天。
3、由于读者几次是要24小时自助借还机上还书,机器没有显示过期罚款的明细和金额,需要读者到服务台办理查询的。
4、我馆并没有乱收款现象,所有计费都由电脑核算,人手没有权限更改,附:读者借书记录表,清楚写明读者产生的滞纳金情况。
5、我馆工作人员当时己清楚向读者讲明产生滞纳金的情况,并请读者到服务台查看借阅记录表,由于打印机坏了,没有办法打印出来给读者,同时问过读者需要写出来吗?读者没有作回答,所以没有手写明细出来给读者。
6、我馆工作人员没有态度恶劣,读者根本没有认真听取工作人员的解释。读者只认为一次过期还书产生过高的罚款,根本不去了解是由于读者4次过期还书产生的罚款。
东坑图书馆 |
|
|
|
|
|
|
|
|
|
|
|
|
|
|
镇人大热线 |
83381888 |
数字电视服务 |
960238 |
有线电视抢修 |
83381507 |
文化市场举报 |
12318 |
工商举报 |
12315 |
供电 |
83381475 |
供水 |
83381104 |
火警 |
119 83382119 |
匪警 |
110 83387999 |
电信维修 |
83381183 83381800 |
东坑医院 |
120 83381754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