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黑厂 |
·编号:5772 |
·问题形式:建议 |
·提问者:阳光网友 |
·受理部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坑分局 |
·提问时间:2014-05-22 00:22:10 |
·受理时间:2014-06-10 11: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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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尊敬的劳动局父母官,你们好,在东坑,有个厂,叫大同,东医院对面,外面的招聘人人看到,可是进去就变样那,说包吃包住,进去什么都扣。辞工不给工资,他说呢还欠他们厂的,里面很多未成年人,他们都不知道去找那里那工资,还有老人,你们去查厂的时候,那些为未成年人都赶出厂早上八点就赶走要晚上能回来,宿舍以锁那,老板吓员工不能说,,顺以你们问出来的都十假的。说八小时加班两小时,1,5倍,这是老板叫说的,答对给五十块,其实每天十二小时天天上,还油请假一天扣一百五,在里面上三天班都没一百五,为那社会发展,应该严查严打这样的行为,为民有好心人看来请转,我们都是打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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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关于阳光网友反映“严打黑厂”的投诉信件后,我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刻派出2名监察执法人员前往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经调查,被投诉公司为东莞大同礼品包装有限公司,位于东坑村百顺工业区。我分局监察人员查阅该公司负责人提交的全厂员工2014年3月份工资表和考勤记录、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现金支出证明单等资料,同时对该公司负责人、人事部负责人及部分员工进行调查询问,发现投诉人反映部分情况属实:1、该公司确实有招用未成年工行为,且未到我分局进行备案;2、该公司生产部员工实行计件工资模式,每晚加班2至3小时,每月休息4天,存在超时加班的情况;3、该公司在加班时间内除计件工资外,平时加班补助3元一小时,休息日加班补助4元一小时,存在未依法支付员工加班工资的情况;4、该公司每月支付员工380元食宿补助,但公司规定员工工作不满4个月,在离职时一次性扣回食宿补助,入职时双方确认后在管理补充规定上签名。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我分局监察人员向其发出《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依法作出整改,并向我分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务必要按劳动法规定守法经营,否则我们将依法查处,公司负责人接纳我分局监察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并承诺在限期内依法作出整改,做到守法经营。我分局将继续跟进处理该事件。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坑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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