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出厂 |
·编号:4389 |
·问题形式:投诉 |
·提问者:dj51519 |
·受理部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坑分局 |
·提问时间:2012-08-29 16:38:10 |
·受理时间:2012-10-16 15:5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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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我于2011年10月18日入职东莞市东坑镇荣翊电子厂(台企),2012年8月24日下午14:00分左右,因上司(姓涂的一位协理,台湾人)语气上极尽难听而发生不愉快,而后他通知了5名保安并叫厂长带来2名治安队(十多分钟后离开),欲将我强行弄出厂,我不同意,而当治安队走后,他又通知保安将我强行弄出厂(当时有强行逼我在离职工资单上签字,我被逼无奈,当时只有答应),现在我要投诉并讨要说法(未依法购买社保/未签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用/未支付经济赔偿金),东莞正在进行“三打二建”工作,请相关领导给予处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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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经调查:投诉人于2011年10月18日进入东莞市荣翊电子有限公司工作,任管理部副课长无履行工作职责。1、2012年7月5日至20日期间投诉人未依厂规定做报表,无及时反馈情况,厂方以其“办事不力”为由书面记过一次处分;2、8月24日,投诉人由于又负责车间管理,固该车间机械损坏,作为负责人没有及时安排做好维修工作,致使该车间机械停产22天未修复,造成公司严重损失,在公司主管追问此事时,该员工非但没有说明延误原因,反而与公司主管吵架,拒不接受改正,因此,公司对其作出记大过一次并辞退处理。由于投诉人情绪激动,怕影响工厂的生产秩序,厂方决定由厂长和保安劝说其离厂,并同意支付其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员工不同意厂方多支付一个月补偿金,但同意领取工资离厂。另据厂方提供的资料显示,厂方与投诉人约定的薪资已包含加班工资,故投诉人投诉被强制出厂、未支付经济赔偿金、未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不属实。
投诉人投诉厂方未依法为本人购买社保、未签劳动合同情况属实,经我分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未达成一致,投诉人向我分局劳动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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