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先益及威洋塑胶厂7月要求补签劳动合同附加条款不合法 |
·编号:4242 |
·问题形式:投诉 |
·提问者:阳光网友 |
·受理部门:镇政府 |
·提问时间:2012-07-06 00:03:00 |
·受理时间:2012-09-03 15:1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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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7月份先益及威洋厂对于原有劳动合同增加了二页共十三项补充条款:1.厂方在针对员工签收下发文件通知不合法规定。2.厂方在规定加班费条款中与实际现有威洋、先益主管无加班费,公司强迫加班不支付加班不合法。3.厂方强制要求所有员工接受工厂可以随意的调整工作岗位及职责,要求员工无条件接受所有调整,严重侵害用工权益。
现有追加补签十三项条款严重侵害在厂所有员工权益,请劳动部门尽快来厂核实这种霸王条款是否合法。
先益、威洋厂近三千人期待主持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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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关于阳光网友反映先益及威洋厂违反劳动法,投诉:1、厂方要求员工加班,但不支付加班工资;2、厂方强制要求员工接受随意调整工作岗位一事,我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刻派出监察执法人员到工厂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先益及威洋厂同属可盛光电集团公司的下属分公司,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1、通过查阅厂方5、6月份的工资表、考勤表,该厂员工上下班都要打卡,厂方都按员工打卡记录核实加班时间,并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加班费;2、经过与厂方代表及员工代表了解得知,厂方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都与员工协商一致,工资、待遇都不变,同时都签定变更劳动合同,不存在强制要求员工接受随意调整工作岗位。
东坑人力资源分局
201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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