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 |
·编号:19596 |
·问题形式:建议 |
·提问者:阳光网友 |
·受理部门:东坑住建局 |
·提问时间:2023-04-28 13:24:04 |
·受理时间:2023-05-10 16:4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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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我是新入户东莞市东坑镇人,请怎么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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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一、新入户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可选择两种方式:实物配租或租房补贴。
二、新入户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
1、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条件准入和企业自评)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三、申请所需材料:
1、户口簿(入户方式包括条件准入、企业自评、持优才卡迁入等)、身份证、毕业证;
2、劳动合同,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可提交所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在本市纳税证明代替劳动合同;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已婚人员需提供);
5、配偶原籍为东莞市的,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盖章确认的《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申报表》;
6、残疾人需提交持证人员的残疾证;
7、军人家庭需提交军人证明(现役军人提供现役军人证;退役军人提供退伍军人证;残疾军人提供残疾军人证;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役军人家属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以上规定的材料,属证明类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类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申请所需表格资料可通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网上办事平台下载(https://zjj.dg.gov.cn/zjj_mgr/itemmanage/itemSecond/viewSecond.action?id=8a1145ea60a1c9bf0160d8aaa65207bf)
四、申请办理:前往东坑镇政务服务中心预约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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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大热线 |
83381888 |
数字电视服务 |
960238 |
有线电视抢修 |
83381507 |
文化市场举报 |
12318 |
工商举报 |
12315 |
供电 |
83381475 |
供水 |
8338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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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83382119 |
匪警 |
110 83387999 |
电信维修 |
83381183 83381800 |
东坑医院 |
120 83381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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