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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东莞创业,这些补贴一个也不少!(3)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23-10-23 14:55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补贴标准:

    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补贴条件:

    1. 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

    2. 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申请材料:

    1. 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招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3. 招用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

    4. 初创企业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东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6.《初创企业招用人员花名册》。

    办理流程:

    备齐资料→自主选择到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部门审核→拨到补助对象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来源:东莞就业人才服务 编辑: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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