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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企成功上市融资 最高可获省市奖励1000万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8-06-26 10:37
    为推动东莞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快经济转型,鼓励东莞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制度创新,25日记者从东莞市招商创新办了解到,东莞将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发展的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赴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借助资本市场实施并购重组,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办法》指出,按照层层的奖励标准,东莞企业成功上市融资最高可获省市奖励资金1000万元。

   成功上市企业可获得省市资金奖励

    《办法》提出,东莞企业上市、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将获得奖励。经东莞市政府认定的上市后备企业,申请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且申请资料经正式受理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对成功挂牌全国股转系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再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再度升级奖励,对上市、全国股转系统首次融资的东莞企业也进行奖励。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按首发募集资金额度给予0.5%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对成功挂牌全国股转系统的企业,通过直接融资方式实现融资,按首次融资金额给予1%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为了鼓励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办法》提出成功上市莞企可以获得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奖励。

    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企业,或在规定期间内经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的,分阶段对企业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在规定期间内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对在省内(不含深圳)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挂牌企业按融资金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按照政策层层的奖励标准,东莞企业成功上市融资最高可获省市奖励资金1000万元。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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