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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本月实施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6-10-17 10:18
    《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本月起正式实施,是全国首部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昨天(14日)下午,我市举办学习贯彻《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培训讲座,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

    《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起草组成员、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彭浩应邀做了专题讲座,详细解读了《条例》的立法目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以及《条例》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体现的创新点和亮点。

    据了解,《条例》吸收了我省近年来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实践成果。特别是把广东在全国率先建设并被国务院推广的整合建立12345投诉举报平台的改革实践法定化,畅通了社会监督渠道,固化了多元共治格局。

    其中,作为全国商事制度改革先行地,东莞在“严管”方面探索了一系列实践经验,特别在下移监管重心、厘清部门职责、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完善信用约束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在《条例》中得到了吸收和体现,对于东莞进一步巩固改革基础优势,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重要意义。

    《条例》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法规,规范了市场监管规律性和共性的问题,划分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架构,创新市场监管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和手段。同时,《条例》规定政府及其市场监管部门不得违法增设权力和减少职责,并细化了横向部门之间“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提出了相对集中执法权,避免职权交叉重叠、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问题。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李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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