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页 | 宜居生态 | 精品文化 | 投资创业 | 影像东坑 | 阳光热线 | 东坑发布
微博 | 今日看点 | 视频新闻 | 东坑周报 | 专题报道 | 文明东坑 | 生活资讯
您的位置:阳光东坑 > 今日看点 > 今日要闻 >
东坑一家涉嫌偷排废水企业被依法查处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23-08-11 15:14
    近日,东坑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排查在线监控异常行动中,发现一家企业存在废水偷排行为,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查处,并对相关生产工序进行环保查封。


    经查,该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已办理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已办理排污许可证。根据环评等文件要求,该单位不得排放生产性废水。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表面处理、研磨、超声波清洗、机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经管道引至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单位某车间时,发现该单位设置一条地埋式管道向女厕所排放废水,再通过化粪池排往厂外。执法人员摸排管道走向后,要求该单位凿开遮盖排水管道的部分水泥地面,暴露出连接废水处理设施收集池的排水管道。执法人员使用示踪剂实验证实该单位擅自设置管道把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从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的收集池经女厕排出外环境。鉴于现场水污染物排放情况与该公司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等文件要求不符,涉嫌逃避监管,执法人员现场查封该单位相关生产工序,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对其制作“双笔录”调查取证,后续将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该公司或将面临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东坑生态环境分局 编辑:李晓琴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东坑融媒体中心”、“阳光东坑网”、“东坑发布”、“东坑报”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阳光东坑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如需转载或建立镜像的,须经本网授权或注明来源,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常用电话 部门电话
公交线路 天气预报
列车时刻 东莞美食
电话:0769-8386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