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表彰先进,树立典范,昨天(20日)下午,党委政府对维护社会治安有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鼓励全镇各界要扶正气、惩恶扬善,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李建林、陈三元二人被党委政府授予了“维护社会治安有功人员”荣誉称号。
在昨天(20日)下午的表彰会上,李建林、陈三元二人被党委政府授予了“维护社会治安有功人员”荣誉称号,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黄为国为他们进行了颁奖。
据了解,2011年2月17日下午,一陈姓女子在塔岗卫生站门口被两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飞车抢包,正在附近巡逻的塔岗村治安联防队副队长李建林和该女子的大哥陈三元迅速上前伺机抓捕逃跑的两名嫌疑人,结果两人被嫌疑人自制的匕首捅至重伤。经过救治,目前,两人已经康复。
维护社会治安有功人员 李建林:“获奖后,我会继续做好治安队员职责,做好辖区的治安工作,保护好辖区群众、新莞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社会治安有功人员 陈三元:“只要我们看见违法犯罪行为,我们都应该有责任制止它的发生。”
东坑公安分局自去年以来,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东坑公安分局自去年以来,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迅速侦破了“10.1”抢劫案、“2.17”抢劫案、“4.4”故意杀人案等一批大要案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被党委政府授予了“维护社会治安有功单位”荣誉称号。
党委政府希望东坑公安分局要继续发扬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的优良传统。
党委政府希望东坑公安分局要继续发扬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的优良传统,奋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希望广大干部群众及新莞人要以李建林和陈三元为榜样,学习他们舍己为人、伸张正义的传统美德,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编辑: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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