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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法3年4审议获通过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10-10-29 10:20

    尽管各种社会保险制度已在中国实施多年,却没有一部专门的综合性法律加以规范。经过3年时间4次审议,昨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保法”)。

    养老金全国统筹有时间表

    此次通过的社保法有一大亮点,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是中共中央提出的一个时间表。

    “说实现也并不是说一步到位,还要逐步地完善,首先要实现省级统筹。”胡晓义表示,到去年底全国所有的省级行政区都制定了省级统筹的制度,全国已经有25个省级单位达到了省级统筹的标准,还有27个单位正在评估。

    胡晓义坦言,在统筹过程中,以及在整个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肯定会涉及到缴费标准和支付水平的问题。

    “现在规定的缴费标准确实不低,只是因为这个制度现在承担着过去计划经济时期没有缴费这样一个沉重的历史包袱。”胡晓义说。

    据了解,在社保费用征收上面,有的地方不同险种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不统一,影响了征缴效率,增加了征收成本,同时也不方便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

    “按照1999年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是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决定由哪个机构征收,现在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地税机构分别征收的。这次社会保险法规定统一征收,我认为这是一个重大的决定。”胡晓义说。

    转移挪用社保基金责令追回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20多年来,一直是在没有基本法律依据的条件下推进的。而社保法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大险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认为,社保法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基本法,也是我国社会法部门的一个支架性法律。

    据了解,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中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多头管理,职责不清也造成诸多弊端,上海社保案便是一个典型例证。为此,社保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此次社保法还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缴费不满15年也可领养老金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表示,社保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保体系,体现了统筹城乡的原则,突出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利,在保险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方面,始终以保护参保人的权利为核心。

    胡晓义表示,最近6年以来,都在连续不断地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水平,养老金的水平翻了一番。为此,中央财政每年要拿出1500亿元以上的资金来支持这个系统的运行,这实际上也是在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负担。

    “比如说原来制度是参保15年达到退休年龄才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现在的设计,有些人到退休的时候不到15年,我们也有一个衔接的路径,在农村或者是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里面能够享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信春鹰说。

    社保法也规定,基本养老金只能按月领取,不能一次性领走。

    强征社保费保证受益人权益

    记者发现,社保法第63条规定,当用人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且没有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对此,胡晓义解释说,这一条规定强化了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的手段。在过去20多年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大量出现社会保险费征缴困难的问题。其中有一些企业是因为客观原因,比如经营困难、濒临破产,确实没有能力缴纳,但是也有一些是因为社会保险意识淡漠,有意规避或者逃避缴纳保险费。

    “第63条的目的还是要通过这样一些措施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更好地保证基金正常收缴,保证所有受益人应得的权益。”胡晓义说。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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