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规定,2011年起对所有室内公共场所进行禁烟,随即对禁烟的言论铺满了报章角落。笔者认为,上升为“国家的高度”进行禁烟是顺应时势的,是可以得到大多数人拥护和认可的。但是,关于如何落实执行的相关配套措施的出台尤为重要。
公共场所禁烟谁来管?哪个部门有执法权?理清执法主体,是执行关键,避免“烫手芋头互相推”,明文规定“谁来管”,“怎样管”才实际,才能收到成效。在职责划清后,“预惩制”与“问责制”须跟进;普法宣传要“跑在执法前面”;要摒弃“钓鱼式”和“瞎猫碰死老鼠式”执法。在民众中,对禁烟法规进行解释、宣传,使他们由“罚治”变“自治”,加强自我约束,使禁烟走上“政府推民动”的良性模式。在执法方式上,杜绝“猫捉老鼠”式的暴力,既要执法不打折扣,也要以相对温和态度,减少摩擦与抗法之举。
此外,烟民们的思想认识教育也不可忽视。众所周知吸烟危害健康,但吸烟人群依然是我行我素,追根到底就是吸烟者态度。个人对吸烟所持态度,成为禁烟“自治”的一道屏障。
目前,禁烟令将于明年执行,期待相关配套措施早日出台,确保真正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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