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坑镇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并在本报告知广大市民可到村(社区)登记申请购买半价节能灯。市民热情高涨,不仅为半价购买,更是因为高效节能产品的耗电量小,既省钱又能响应国家现在推行的“节能减排”号召,实在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作为一名普通市民,当得知可以半价购买节能灯这样的消息,不管是否怀着“节能环保”的意识,他有着购买的需要和冲动,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推广介绍。而作为镇政府,已在全镇范围内号召和呼吁市民使用节能产品,并且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为积极响应国家的环保政策可谓是尽心尽力。
政府倡导支持节能环保,市民积极响应,本来这是件非常完美的事情,但却总是在节骨眼上,出现一些不如人意的事情。有市民致电向本报反映,到村委会咨询并想购买节能灯等事宜,得到的答复都是“不清楚、不了解这回事”。我们不禁怀疑,这究竟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呢?怎么会有这么大的“乌龙”。
接到市民反映后,本报致电相关部门进行核实,该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本报未报道前已召集全镇所有村(社区)的相关人员开会布置落实村民购买节能灯的事项。该负责人进一步查核表示,那反映情况的市民所在村也派人员参加了关于落实村民购买节能灯的会议。
虽然这只是购买节能灯的小事,但却不能因“善小而不为”。笔者不想“以小见大”,更不愿意看到在“抓执行力”和“重民生”的今天,部分基层干部还出现这样的处事态度,为官从政者应该是为民请命的,处在基层的领导干部更应该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更应有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节能减排”作为干部更应以身作则,响应国家号召,更应向全民大力宣传、推广,更应有深刻认识。
或许原因有很多,或许是因为参与开会的人没有向相关人员汇报工作所以才导致了工作的脱节。事情虽小,但却掩饰不了作为基层干部工作的缺失和不到位,当市民第二次打电话询问的时候是否可以多一份心思,在了解清楚后才给予定论呢?“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谋群众所需”看似简单,要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我们处处留心。
如今,我们都为创建和谐活力新东坑而努力奋斗着。和谐,不是简单的口号,更要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小事也同样体现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实质,也同样体现了干部的作风。总之,群众事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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