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页 | 宜居生态 | 精品文化 | 投资创业 | 影像东坑 | 阳光热线 | 东坑发布
微博 | 今日看点 | 视频新闻 | 东坑周报 | 专题报道 | 文明东坑 | 生活资讯
您的位置:阳光东坑 > 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 > 案例分析 >
受“家暴”妇女脱暴历程 | 社工案例计划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22-09-02 10:07
    一、服务背景介绍

    (一)基本信息

    阿云(化名),女,现30+岁,东莞市户籍人口,现居住在东莞市X镇,是一名会计,阿云与丈夫结婚近6年,育有一女儿,4岁。

    (二)受暴情况

    1.身体暴力:第一次家暴为2021年11月20日,双方因生活琐事争吵,丈夫表示控制不了并且动手打了阿云,但阿云觉得程度较轻,其认为最严重的一次是2021年11月24日,阿云丈夫晚上加班回家,由于比较晚,阿云已把自己与女儿的衣服洗好晒好,阿云让丈夫把衣服丢进洗衣机并晒衣服,丈夫认为自己加班辛苦,不应该也不想做家务事,于是争吵起来,争吵间,阿云情绪激动,声音较大,丈夫不喜欢阿云大声说话,怕争吵被其他人听到,觉得丢脸,于是动手打了阿云,想制止阿云大声讲话,但阿云反抗了,其更变本加厉,于是大力打了阿云手臂及大腿,阿云告诉公公婆婆,但是他们并没有指责阿云丈夫的家暴行为,反而责怪阿云不懂得体谅丈夫辛苦工作,回家还与丈夫争吵,阿云对此行为感到心痛,且阿云丈夫及及其公婆都是个好面子的人,不希望事情闹大,故阿云并没有去报警,但对伤口拍照存证了。

    而且事后阿云丈夫并不认为自己家暴有错,反而认为是阿云的错,阿云对丈夫的态度感到非常失望。

    2.精神暴力:阿云丈夫在日常生活中从来不认可阿云的所作所为,女儿出生以来,丈夫对孩子关爱有加,对阿云忽视且很少关心也很少有效沟通,经常指责她不思进取,没有人生理想和职业规划,经常利用职业的优越感贬低阿云的价值,让阿云产生自我怀疑及自卑的心理。

    阿云目前与丈夫处于冷处理阶段,双方都不想与对方沟通,此事严重影响了阿云日常的生活与工作,常常因此流泪及失眠,情绪处于一个濒临崩溃的状态。

    (三)社会支持网络

    1.阿云本身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有较稳定的工作,具有家暴证据意识,遭受家暴后懂得对伤口拍照存证、懂得向外界寻求帮助,包括自己的朋友和反家暴项目。

    2.阿云的非正式支持网络较为薄弱,阿云身边只有一位较好的朋友,日常可以倾诉;阿云父母由于身体不适,阿云不想求助其父母,增加父母的心理及经济负担;日常的争吵甚至家暴事件,阿云的公婆偏向于阿云丈夫,其公婆均会责怪阿云不懂得体谅丈夫辛苦工作,还经常与丈夫争吵。

    3.阿云身边的正式资源有企石镇妇联和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公安、反家暴项目,村委会等。但由于阿云丈夫及其公婆是个好面子的人,不希望周围人知道,再加上阿云从开始求助时的意识期,虽然意识到家暴的严重性,但认为家暴是家丑, 没有第一时间报警或向村委会求助,因此阿云两次家暴均没有报警,第二次经朋友推荐,选择较为保密的反家暴项目。

    二、分析预估

    (一)情绪疏导需求

    阿云从家暴发生后,与丈夫关系紧张,导致阿云常常流泪、失眠,情绪、精神处于崩溃状态,严重影响到正常的生活与工作。

    (二)婚姻维持需求

    阿云觉得自己目前在家庭中有种窒息感,觉得丈夫的肢体暴力与日常的精神控制难以忍受,但阿云希望孩子在双亲环境下成长,其次就算离婚,自己一人也难以照顾孩子(父母无法帮忙照顾)再加上自己的经济条件难以给孩子的成长给予很好的经济支持。因此阿云希望婚姻关系可以维持但又不知道怎么如何与丈夫沟通,如何处理丈夫的关系。

    (三)家暴应对需求

    阿云表示其丈夫脾气较暴躁且性格较自大,一旦阿云不听他话或反驳他,便容易发生争吵甚至家暴,阿云担心再次发生家暴,对阿云及其女儿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三、理论应用

    在亲密暴力关系中,跨理论模式关于受暴妇女结束及离开亲密关系暴力进行研究,认为受暴妇女结束/离开暴力关系一般会经过无意识期、意识期、准备期、行动期及维持期五个阶段。

    在无意识期,受暴妇女没有觉察或者否定家暴事实、选择默默忍受或者将家暴行为合理化、无意改变;在意识期,受暴妇女开始意识到家暴的严重性、有意改变,但有很多顾虑、挣扎是否离开、还没有计划离开暴力;在准备期,受暴妇女对施暴者失去信心,开始踏出第一步、计划行动终止被虐关系、主动求助、搬离受暴住所;

    在行动期,受暴妇女决意不再容忍、采取行动、落实计划、终止暴力;在维持期,即若6个月保持行为转变、无再次受暴,可算做进入维持期。

    阿云来到项目求助刚进入到意识期,虽然意识到其丈夫的行为属于家暴,难以忍受,其次觉得与丈夫的相处模式使其窒息,想要结束婚姻关系,但又出于经济因素和孩子的成长考虑,无法断舍离;若继续婚姻关系,其丈夫又认识不到自身错误,反而觉得是阿云导致的,阿云有意修复夫妻关系,但丈夫无心为之,因此阿云正处于一个挣扎、纠结、难受的阶段。

    在此阶段,关注阿云人身安全是首位,时刻注意阿云的安全问题,其次社会工作者传达非暴力沟通的知识和技巧,协助阿云与丈夫平等沟通,改善阿云与丈夫关系。

    四、服务计划

    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建立了互相信任的专业关系,并签署了服务协议,在面谈中,共同设定了如下服务目标与服务策略:

    (一)情绪安抚,恢复正常生活与工作

    由于阿云很少向家人及朋友诉说自己的情况,导致心理积压了很多的负面情绪,社会工作者运用倾听、同理、共情、澄清、聚焦等技巧协助其舒缓情绪,促使其更加理性平和地分析现状,在每次跟进中,社会工作者倾听支持鼓励阿云以及链接心理咨询师疏导其情绪。

    (二)协助阿云与丈夫平等沟通,改善与丈夫关系,维持婚姻关系

    基于阿云需求,社会工作者先与其丈夫沟通,了解其想法;其次,由于阿云丈夫具有较强的自我优越感,需要较年长,资历较深的专家与其沟通,其才会愿意把话听进去,于是社会工作者建议阿云与丈夫就婚姻关系一同与心理咨询师面谈沟通,帮助阿云丈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传达非暴力沟通的知识和技巧,协助阿云与丈夫平等沟通,改善阿云与丈夫关系。

    (三)协助阿云提升反家暴意识及应对能力,保护自身安全

    基于阿云的需求与阿云共同制订安全计划,在跟进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会向阿云渗透及培养其反家暴意识,加强其应对家暴的处理能力。

    同时提醒阿云面对家暴时应保障人身安全为前提,避免与丈夫发生正面冲突引发更严重的家暴,协助阿云掌握更多求助技巧和方式,如将辖区警察的电话设为快捷键,若再次发生,立即报警保护自己,也可告诉身边的亲朋好友、所在村委、妇联、社会工作者等等。

    也可与邻居做约定,当作出某一举动,如大声呼救,摔破杯子等表示自己很危险,希望得到邻居的救助等以进一步保障阿云的人身安全等。另外,社会工作者告诉阿云,若与丈夫同住感到不安全,可申请暂住庇护所或者暂住可信任的朋友家,根据不同阶段,与阿云共同制定人身安全计划。

    五、服务计划实施过程

    第一阶段:建立关系,紧急介入

    1.建立专业关系,明确诉求

    阿云来到反家暴项目点求助,阿云情绪状态比较差,陈述过程一直抽泣,社会工作者适时做情绪辅导,并了解收集案情。

    2.提升反家暴意识,制定安全计划

    社会工作者跟阿云的多次接触中,不断渗透反家暴知识及施暴者的特征,会无形中强化受暴者的反家暴意识,社会工作者定期与阿云沟通,了解阿云安全状况,提升阿云应对家暴的方法及技巧,协助其做安全计划,如说明一些求助途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出示告诫书,向阿云讲解告诫书的作用和出具方法,第一时间报警等;其次社会工作者建议丈夫日常的精神暴力,阿云可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录音等,社会工作者在此阶段反复与阿云强调,无论婚姻是否持续,应对家暴和收集证据的意识得保持。

    3.适时给予心理支持和鼓励

    由于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双重受暴的影响,阿云的情绪波动大,对自我价值也产生了自我怀疑,已经严重影响她的工作及生活,社会工作者通过微信及电话与其保持联系,适时安抚情绪,帮助其减少自我贬低的想法,更加理性看待自己,给予其心理支持,鼓励其主动适应,积极寻求出路。

    第二阶段:链接资源,改变沟通方式

    1.链接心理咨询师资源

    为阿云链接心理咨询师,与丈夫一同与心理咨询师面谈沟通,更加理性地处理夫妻方式,改变沟通方式

    2.学习非暴力沟通方式,改变沟通方式

    在个案跟进前期,阿云不知道如何与其丈夫进行有效沟通,习惯硬碰硬,并且阿云进入了平静期,冷处理和丈夫的关系,社会工作者鼓励阿云,若希望维持婚姻关系,阿云得主动出击,阿云改变了回避式的方式,与丈夫一同与心理咨询师进行面谈;面谈后,丈夫的行为习惯语言都有所改善,也和阿云承诺不会再有家暴的行为;其次社会工作者向阿云传达非暴力沟通的知识和技巧,协助阿云与丈夫平等沟通,改善阿云与丈夫关系。

    阿云在此阶段了解了丈夫的性格,懂得了如何表达自己的感受和需求,学会了平静与丈夫沟通,不再硬碰硬,目前双方沟通模式有所改变,争执少了。

    第三阶段:协助达成目标

    1.脱离家暴,维持婚姻关系
阿云与丈夫和心理咨询师面谈后,丈夫的行为习惯语言都有所改善,也和阿云承诺不会再有家暴的行为;与丈夫沟通模式改变,关系缓和,不再起较大的冲突,没有家暴困扰,且婚姻关系继续维持。

    2.提升家暴的求助意识和应对能力

    阿云从开始求助时的意识期,阿云意识到家暴的严重性,但认为家暴是家丑,不愿意求助身边的亲朋好友以及公安;其次想要修复与丈夫的关系,维持婚姻关系,在求助过程中,社会工作者每次跟阿云分析,不断向阿云普及反家暴知识及受暴者的特征,会无形中提升阿云应对家暴的意识和应对能力,同时肯定阿云在面对家暴时的正向改变,不断强化阿云的信心,阿云反家暴意识上甚至是行动上的改变都可以成为阿云的成功经验,在日后可以成为阿云面对逆境的强有力“软件”。

    六、成效评估

    (一)社会工作者的陪伴支持见证了服务对象的成长

    自从家暴发生后,服务对象情绪、精神处于崩溃状态,严重影响到正常的生活与工作,在求助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不断地鼓励支持疏导服务对象,同时向服务对象身边的亲朋好友可以是自己很好的倾诉对象,注重情绪出口。

    自从与社会工作者求助倾诉及与心理咨询师聊完后,服务对象情绪有所缓解;而后随着服务对象与丈夫关系有所改善,事情朝着自己期望的方向发展,服务对象的情绪已经有了很大的转变,也开始接纳自己,也懂得了理性认识自己和接纳自己,找到了自己本身的闪光点:如工作能力不错、有勇气求助他人、正视婚姻问题等。服务对象和社会工作者多次表示:“没有社会工作者的鼓励支持,只会一味受丈夫言语影响 ,看不到自己的价值,感谢社会工作者让我重新认识了自己。”

    (二)社会工作者的跟进提升了服务对象的反家暴意识和应对能力

    服务对象从开始求助时的意识期,认为家暴是家丑,再加上丈夫与公婆将发生家暴的原因归于服务对象,其认为自己也有过错,不想报警求助,存在家暴认知误区及归因偏差。

    经过社会工作者的多次辅导,慢慢认识到有错的是施暴者,自己是一名受害者,并且家暴是违法行为,要敢于报警保护自己。服务对象虽然知道要对家暴伤口拍照存证,除此之外,其他不得而知,经过社会工作者的协助引导,懂得如何收集证据,如何保护人身安全,懂得如何求助等,服务对象和社会工作者表示:“日后就算不幸再次发生家暴,我也学会了如何用正确的“武器”保护自己。”可见,服务对象的反家暴意识和应对能力有所提升。

    (三)社会工作者的协助引导改变了服务对象夫妻的沟通模式

    在个案跟进前期,服务对象不知道如何与丈夫进行有效沟通,习惯硬碰硬,并且案主进入了平静期,冷处理和丈夫的关系,社会工作者鼓励服务对象,若希望维持婚姻关系,得主动出击,于是服务对象改变了回避式的方式,与丈夫一同与心理咨询师进行面谈;面谈后,其丈夫的行为习惯语言都有所改善,也和服务对象承诺不会再有家暴的行为;

    其次社会工作者向服务对象传达非暴力沟通的知识和技巧,如区分感受和想法,区分事实和评价,注重平等平静表达感受和需求等,协助服务对象与丈夫平等沟通,改善其与丈夫关系。服务对象在此阶段了解了阿燕丈夫的性格,懂得了如何表达自己的感受和需求,其丈夫才易于接受,学会了平静与丈夫沟通,不再硬碰硬,目前双方沟通模式有所改变,争执少了,服务对象脱离了家暴,婚姻关系也得以维持。

    七、专业反思

    (一)调整服务对象的认知能协助其正确应对家暴

    在受暴后,服务对象会产生焦虑、恐惧、愤怒、绝望等消极的情绪状态以及逃避、攻击等消极行为,这些都是由于服务对象采用了一种不合理的认知理念去看待事件。

    个体产生心理困扰的根源并不是外在的行为事件,而是他们内在的非理性观念。个案中的服务对象对家暴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家暴是家丑,另外也有归因偏差,认为发生家暴自己也有过错,面对是否求助时有些瞻前顾后,最后是身边朋友的鼓励,才鼓起了勇气向反家暴项目点求助。

    针对此情况,社会工作者协助服务对象认识到遭遇到家暴是她的不幸并不是她的过错,让其意识到人在情境中,人都会遇到困境的,不要受丈夫及公婆乃至是社会上的认知偏见给自己扣上“过错方”的帽子,以缓解阿云的不安情绪。

    另外,个案中的服务对象除了受到身体暴力,还有精神暴力,服务对象在求助前对其遭受的精神暴力并不自知,社会工作者澄清精神暴力的概念,同时引导其正确认识自己,发现其闪光点,给予其正向支持,提升其自尊感,重建积极合理的认知观念,才能支撑服务对象更正确地去应对家暴。

    (二)服务对象进入平静期,社会工作者应尊重其选择但适时推动

    家暴循环周期分四个阶段:愤怒积蓄期、暴力发生期、道歉和原谅期、平静期(蜜月期)。服务对象在暴力发生期的改变动机是最强的,因为疼痛是瞬间又真实的,服务对象在最初陈述时,希望社会工作者协助其离婚,离开受暴环境,待冷静后,考虑到孩子和经济因素,希望社会工作者协助期维持婚姻关系,且比较积极约谈心理咨询师,希望以最短时间改变现状。

    而疼痛的感觉消失后,家暴暂无发生,在服务对象看来,与丈夫关系缓和(冷战),此时服务对象与丈夫从冲突期进入了平静期(蜜月期),服务对象改变动机为最弱,社会工作者不必太勉强服务对象要做改变,社会工作者需要更多耐心,尊重其反复的变化,尊重其选择,但适时推动服务对象,可适时进行家暴知识传授、如家暴循环周期,权力论,加强服务对象对家暴的识别能力(结合施暴者使用的控制手段)、非暴力沟通技巧等,帮助其更了解家暴,为服务对象增权。

    (三)遵循案主自决原则,切记代入个人价值观

    服务对象在受暴后,若意识到是家暴,第一反应常常是“我要离开他”,而后冷静下来,思考种种,便会陷入挣扎、纠结、不知所措的循环,这时服务对象常常会问社会工作者应该离开还是继续忍受?作为非当事人,我们常常第一反应是:“Ta都打人了,你为什么不离开?

    而服务对象之所以还停留在关系中,可能是因为害怕被报复、缺乏其他经济支持、缺乏家人朋友支持、希望孩子在双亲环境下成长、不想失去孩子抚养权、财产协商不一致等等。

    因此,对于服务对象而言,离开谈何容易?我们不应该代入自我价值观去帮他们决定离开这段关系,而是与他们一同分析,权衡利弊,在他们需要资源支持时,及时链接资源为其增权,如心理咨询师、律师,在他们需要倾听支持时,耐心倾听,集中关注他们的感受,提升其自尊感,在他们对“爱”失去信心时,向他们展示没有暴力的、真正的、无条件的爱是可能的,陪伴支持他们共同渡过困境。
来源:社工客 编辑:李晓琴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东坑融媒体中心”、“阳光东坑网”、“东坑发布”、“东坑报”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阳光东坑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如需转载或建立镜像的,须经本网授权或注明来源,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同心战“疫” 东坑在行动
常用电话 部门电话
公交线路 天气预报
列车时刻 东莞美食
电话:0769-8386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