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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的心:遭受家暴的“我”敢于说不!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20-09-02 15:09
    一、背景介绍

    (一)服务起缘

    这是一个社区志愿者于2020年6月转介的婚姻家庭暴力案例。服务对象小丽(化名)因遭受丈夫酒后殴打想离婚,但对方不接受,因而想向法院起诉离婚,希望社会工作者协助解决诉讼离婚的法律问题。

    (二)主要问题与关键事件

    服务对象小丽自诉自婚后即持续不断遭受丈夫的冷暴力(经常无端漫骂),近几年更是不间断的遭受肢体暴力,导致与施暴者的夫妻感情出现严重的裂痕,因此于今年春节前一次被殴打后被迫与孩子搬出去租房住。

    服务对象求助社会工作者前,已向民政部门预约申请离婚登记,因服务对象不同意丈夫(施暴者)提出难以接受的条件要求(虽勉强口头答应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却需要服务对象答应在办理前这段日子里回家陪他睡尽所谓的夫妻义务),丈夫利用微信聊天工具对案主持续不断地作出人身安全威胁与恐吓,服务对象因为离婚诉求而面临新的、更严重的精神暴力,令服务对象感到十分恐惧和困扰,因而向社会工作者求助解决困扰问题的方法。

    (三)困扰时间

    语言攻击类暴力自婚后即持续存在,肢体暴力近几年不间断地发生,人身安全威胁类精神恐吓暴力自案主提出离婚诉求后至今。

    (四)负面影响

    反复、持续不断的冷、热暴力对服务对象已产生对施暴者的恐惧心理,以至于不得不分居生活。由于施暴者以死相逼阻止受害人的离婚诉求,并扬言不惜同归于尽等方式威胁、恐吓服务对象,目标还包括服务对象的娘家人,特别是受害人的小侄子,因而对服务对象及家庭和社会都将存在一个严重的人身安全隐患性负面影响。                             

    二、分析预估

    (一)问题分析

    服务对象自05年婚后即持续不断地遭受丈夫的言语攻击冷暴力,近几年更是反复不断地受到肢体暴力的伤害,加上丈夫对家庭严重缺乏责任心和婚前开始的性功能障碍问题等原因,导致对丈夫的感情不断变淡以至破裂,婚姻难以维持下去,遂于半年前在遭受一次严重家暴后被迫与孩子搬到外面租房生活。

    (二)需求分析

    1.维护生命安全需要

    社会工作者关注到服务对象遭受长达十多年语言冷暴力与肢体热暴力侵害,在求助社会工作者时,正处于婚姻危机中,并遭受来自其丈夫的人身安全威胁与恐吓冷暴力,需要法律维权帮助其增强安全感,维护其生命安全。

    2.妥善处理婚姻关系需要

    服务对象已对当前这段婚姻关系彻底失去继续存续下去的信心,不惜净身出户来达成离婚的决心。

    3.缓解心理压力需要

    一是服务对象在求助社会工作者时,正在遭受来自其丈夫的人身安全威胁恐吓,承受较大的心理危机压力,需要及时疏导;二是服务对象婚后遭受十多年的家庭暴力所堆积的负面情绪,需要宣泄排解与缓解心理压力。

    三、服务计划

    (一)服务理论模式

    1.增强权能理论

    增强权能理论认为,社会工作者所面对的群体常常是社会中权能最弱的人群,他们所拥有的资源与调动资源的能力也是最低的。个人需求不足和问题的出现是环境对个人的压迫造成的,社会工作者为受助人提供帮助时应该着重于增强服务对象的权能,以对抗外在环境和优势群体的压迫。增强权能理论强调,社会工作者要帮助处于弱势地位的个人和群体增强他们的权能。

    2.社会支持网络理论

    社会支持网络理论认为,社会支持是由社区、社会网络和亲密伙伴所提供的感知的和实际的工具性或表达性支持。运用社会支持网络理论帮助服务对象解决生活中的问题,重点在于帮助其学习如何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和利用社会支持网络。

    (二)服务目标

    1.化解婚姻危机,依法维护自身及家人的人身安全。

    2.妥善处理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婚姻矛盾关系。

    3.提升服务对象应对和处理婚姻家庭问题的能力。

    (三)服务策略

    1.联络当地妇联组织,保持密切沟通,整合妇联资源,包括对施暴者进行了解实情并视情况给予劝导、诫勉、训育等处理;同时,对服务对象给予能力支持与心理关怀,增强其防范矛盾激化的能力,并指导其正确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必要时提供临时庇护帮助。情况紧急时,联动当地公安与法院等部门单位依法提供司法保护。

    2.尊重服务对象对婚姻处置的自决权,协助其处理婚姻矛盾过程遇到的各种问题。通过与案主深入访谈、与服务对象家人了解联系等方式,了解服务对象对婚姻家庭问题处理真实想法,继而给服务对象提供有需要的法律问题咨询、权益保障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

    3.由于服务对象处于离婚申请阶段,协助服务对象发挥主观能动性,并积极联动当地妇联组织等部门,为其提供有需要的服务、指导与支持,确保妥善处理好婚姻关系,避免产生因婚姻关系调整而产生其他的矛盾或危机,进一步提升应对和处理婚姻家庭问题的能力。由于服务对象希望净身出户,孩子由男方抚养,如果男方不同意或法律不支持,这需要跟服务对象做好相关的沟通工作。

    (四)服务程序

    1.接触服务对象

    由社区志愿者通过微信联系转介服务,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初步界定问题的性质,锚定目标,收集服务对象资料,评估是否适合提供服务。

    2.与服务对象订立服务合约

    经初步分析预估后,确定提供服务,拟定服务计划,与服务对象订立服务合约,共同商定服务目标。

    3.实施服务计划

    按拟定的服务计划实施服务行动,并做好结案与评估工作。

    四、服务计划实施过程

    (一)危机介入

    社区志愿者向社会工作者转介其一名志愿者朋友(即服务对象)想咨询诉讼离婚事宜,经初步了解,发现可能涉及家庭暴力问题,社会工作者指导该社区志愿者建议寻求驻村律师法律帮助,如需要紧急援助服务,社会工作者将给予跟进服务。

    (二)进行危机干预

    经社区志愿者转介,服务对象与社会工作者直接沟通联系并求助,希望社会工作者协助处理其因为离婚诉求而被丈夫暴力胁迫、恐吓的问题。社会工作者耐心倾听服务对象当前遇到的问题与困扰,鉴于情况涉及服务对象人身安全问题,社会工作者询问是否有向当地村居委或妇联、公安等部门报告,并建议即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处理,但服务对象回应说只想和平分开,而不希望警方介入处理激化对方。

    (三)心理疏导与权益保护

    服务对象因无法应对其丈夫用微信连日来持续不断的暴力胁迫,感到很恐怖,觉得很无助,向社会工作者进一步宣泄其过去的婚姻际遇,并表达了无法再维系这段婚姻、希望以协商离婚的方式解决婚姻问题的愿望。由于涉及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社会工作者提供心理支持的同时,询问服务对象是否需要当地妇联组织提供帮助,服务对象未置可否。

    (四)帮助服务对象增能与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服务对象向社会工作者反映其丈夫因极力反对离婚而对其作出的死亡威胁,包括恐吓服务对象及其哥哥的儿子。面对如此严峻的局面,社会工作者建议即时报警处理。服务对象开始时还担心如果报警会惹怒对方,怕他不惜自杀来对抗。后来改变了主意,到了派出所报警,希望以备案的方式处理,但派出所并未受理,只是留下了联系方式,说需要去法院申请。

    (五)提供支持

    服务对象按照预约时间到博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但因其丈夫未到达现场参与而未能达成协议离婚。过程中婚姻咨询师和社会工作者分别与服务对象进行了面谈,对服务对象的婚姻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指导与建议。

    (六)法律咨询、心理调适与沟通指导

    由于第一次离婚手续没办成,服务对象向社会工作者咨询诉讼离婚的程序以及涉及的诉讼及律师费用问题。服务对象对丈夫依然十分强硬的态度无所适从,难以沟通应对,寻求社会工作者指导帮助。四天后,服务对象向社会工作者反映其并没有申请诉讼离婚,而是找了丈夫见面沟通并继续预约了民政协议离婚。经社会工作者于前一天对服务对象进行的沟通指导,这次的面谈很顺利,其丈夫口气变软了。

    (七)链接社会资源

    经服务对象同意,社会工作者到镇妇联报告服务对象的危机情况,希望妇联介入提供支持帮助,妇联表示将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另外,社会工作者推荐服务对象参加市妇联在下个月进行的一个“爱情保卫站,婚姻成长”小组活动。后来,服务对象并没有按约定时间找镇妇联,开始说是因为忙而忘记了,后来说因为跟丈夫谈妥协议了,服务对象表示如果丈夫愿意签订《离婚协议》,就先不去找妇联了。

    (八)服务结束

    服务对象表示于8月初与丈夫按约定日期到民政局成功办理了离婚手续。服务对象8月中表示这段时间在忙上班,不再需要其他服务了。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沟通结案事宜。

    五、总结评估

    1.服务对象通过社区志愿者转介,于6月下旬向社会工作者求助解决其办理离婚过程中遇到难以克服的心理困扰问题。

    2.经社会工作者介入,了解到服务对象遇到的心理困扰问题与其当前因为提出离婚而受到丈夫威胁恐吓和以前遭遇丈夫长期的家庭暴力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另外,只有小学文化的服务对象对涉及离婚的法律程序缺乏了解,希望获得法律帮助,同时,对婚姻合法权益也缺乏了解,缺乏反对家庭暴力侵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即使多次受到家暴侵害,也从未向村委会、公安部门或妇联等求助。

    3.工作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向服务对象提供了危机干预、心理疏导与支持、法律咨询、资源链接等服务,帮助服务对象在危机事件中获得支持,增强化解危机的能力,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并宣泄了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而积压多年的负面情绪。

    4.服务对象婚后第三年即由于忍受不了家庭暴力而企图离婚,当时因为父母的强力反对而作罢,后来又因顾及面子而选择了隐忍承受。顺利达成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对于服务对象来说,可以说是了却了其多年的心愿。随着离婚手续的顺利办理,服务对象主动结束服务,将重心放在了工作上,于离婚后将原来的工作与生活地迁到了附近的另一个地方,重新开启新的生活。

    5.爱不是占有,更不是暴力胁迫索取。丈夫在服务对象开始提出离婚要求时,不但断然拒绝,还不断以服务对象、孩子及娘家后代的生命安全来胁迫服务对象回家同居作为条件,威胁恐吓服务对象,实施精神冷暴力,致使服务对象及其家人遭受巨大的精神压力。更加荒唐的是,胁迫的理由竟然以离婚前还是夫妻、应该回来尽夫妻义务,看似合法,但却十分不合情理,完全不懂得顾及服务对象的感受。还无耻地说,同房时把他当死人或幻想成她钟情的男朋友即可。细想起来,这些不尊重对方、不讲感情的思想观念,可能也是其无休止地对服务对象施暴的一个重要原因。

    6.本案例中,社会工作者充当了陪伴者、咨询者、增能者、沟通指导者和资源链接者等角色,帮助服务对象远离家庭暴力、重启新生活提供了专业支持服务,收到了较好成效。

    六、专业反思

    1.个人层面

    对于服务对象(受暴者)而言,过早结婚与生子且因年龄相差较大,又得不到父母对婚姻的祝福(母亲曾以死相逼反对结婚),婚后丈夫长期对家庭缺乏照顾,即使两个年幼的孩子同时生病,也依然自顾在外面跟朋友吃喝玩乐,导致受暴者早几年疑患上产后抑郁症,过着与外界几乎隔绝联系的生活。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服务对象才慢慢通过网络恢复了一些社会联系,近年来更是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活动,而施暴者却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并反对服务对象参加志愿活动,经常酒后对服务对象施暴,每次服务对象受不了而回娘家躲避时,却又多次心软经不起施暴者的道歉哄骗承诺而跟随回家,在恢复一段时间的平静后又再度陷入暴力的施与受恶性循环。如果没有及时妥善处理,突破0次后的家暴,往往会有无数次!

    2.家庭层面

    据服务对象反映,其丈夫整个原生家庭都充满暴力氛围,家公、大伯都是经常在家庭里喜欢用暴力来解决问题的,因而服务对象在大家庭里难以得到同情和帮助,最终导致婚姻不断恶化。

    3.政府层面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并深入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一方面要注重预防性的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婚姻家庭指导、家庭教育指导、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各环节的预防性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司法保护,联动社会力量参与,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家庭暴力问题。

    4.社会层面

    倡导男性终止性别暴力志愿运动,广泛开展提高男性(包括女性)非暴力沟通的意识和能力的活动,树立相互尊重、平等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离婚后跟随父亲生活的两个孩子需要持续给予关注,学校、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社团和社会应积极提供关怀帮助,防止遭受家庭暴力伤害,促进健康成长。

    5.科学层面

    加强对各种暴力源的研究,深入研究亲子关系、婚姻关系、家庭关系等重要人际关系,从源头上找到人类社会暴力产生的机制、环境与原因,并加以防范。
来源:微信公众号•社工客 编辑: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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