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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一方是莞籍,一方是非莞籍
·编号:8936 ·问题形式:咨询
·提问者:阳光网友 ·受理部门:东坑人力资源分局
·提问时间:2017-05-26 13:15:59 ·受理时间:2017-06-24 11:07:00
正文:
我是东坑人,老公是外地户口,而且不在东莞上班,小孩跟了爸爸的户口,如果按照新方案,我小孩就不能在东坑上学,为了避免小孩成为留守儿童,我只能放弃工作跟着小孩回老家,政府这是一边号召人才入户,一边逼迫本地人才出走。这个政策的不合理性,让我诉说无门。
回复:
    根据东莞市关于人才入户的文件精神,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对象可入户东莞。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人才准入条件。符合基本条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6、属于以下三项条件之一的,且在东莞缴纳3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具备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8、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12、获得相关国家、省市、部队等表彰奖励的人才;13、博士后研究员。
    如有疑问可拨打89300378/89300308电话咨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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