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彭屋派出所及时给我处理 |
·编号:9425 |
·问题形式:投诉 |
·提问者:杜以兵 |
·受理部门:东莞市公安局东坑分局 |
·提问时间:2018-01-09 16:18:17 |
·受理时间:2018-01-31 11:0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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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1月1日晚8时左右在东莞市东坑镇正坑市场,我的朋友开车不小心碰到麻辣烫摊位摆在路边的桌子,未明显损坏,当时朋友商量赔偿50元,摊主不同意,要求赔偿1000,当时麻辣烫摊主态度恶劣恐吓,朋友打电话给我去了现场,因为我在正坑市场开店已经有12年多,当时我去到现场说还是报交警处理吧,摊主态度恶劣不同意,当时恐吓我说如果不赔钱的话以后别想在正坑开店,说自己背后有河南的一大帮人,接着就叫来人打了我一顿,当时牙齿松动,嘴唇出血,有照片为证,那人打完人后就跑了,我也拍了打人者的照片,随后我报110,警察来后一起到彭屋派出所录口供,也未验伤,经过一番沟通,总之结果就是我证据不确凿,不能立案,也不能逮捕,也不能拘留,只能私下协商处理,当时沟通完已经是凌晨,警察叫我先回家等消息,然后回家后第二天一早(1月2日)去到警察局问结果,当班警察说已放人,具体情况要问接待我案子的警察,1月2日晚麻辣烫摊位照样摆摊,1月3日上午我再次去了彭屋派出所,处理这件事情的那位警察以各种理由拒绝见我,问其他警察说不清楚什么情况,不知道那个警察是谁,1月4日我再次和我老婆一起去了派出所问,等了差不多1个小时,这位警察出现说知道这个打我的人跟摊主是认识的,但是就是不能怎么处理,经过各种谈论后警察答应当晚与我一起去跟麻辣烫摊位协商赔偿医药费和道歉,(因为一次次被这位警察拒绝,所以这次见面谈话的内容我叫我老婆都录音了,主要是证明他答应我们今晚处理)然而晚上10点都没有回复,于是我当晚又去警察局,警察竟然说他跟我说着玩的,当时问他名字和工号,他拒绝告诉我,1月5日,1月6日,1月7日,我每天都去了,警察叫我别烦他,我说我必须讨回我的公道,我是公民,我有目击证人,我有照片视频为证,为什么从1月1日拖到1月9日,这件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然而警察局一点回应都没有,也未见有领导出面,就这样一直拖延,我希望相关部门能给我一个答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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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我分局收到阳光网友反映的情况后非常重视,立即安排彭屋派出所调查此案,经我调查发现,信访人叫杜*兵,于2018年1月1日21时30分许,其朋友王*驾驶小轿车经过东莞市东坑镇富东厂北门路段时撞坏正在摆摊的聂*田的桌子,在争论赔偿款的过程中发生矛盾,这时有三名男子来到现场对王*、杜*兵进行殴打,后逃离现场。
我分局彭屋派出所民警到接到王*的报警求助后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到场时殴打杜*兵等人的男子已逃离现场,因杜*兵怀疑殴打其和王*的男子是聂*田老公李*生叫来的,遂我分局彭屋派出所民警将聂*田的老公李*生传唤到派出所调查。因李*生拒不承认殴打杜*兵等人的男子是其叫来的,因证据不足无法对李*生作出处罚,且传唤时间将至,我分局彭屋派出所只能放人,并于当日受理一起殴打他人案。我分局彭屋派出所民警已于当日受理此案,杜*兵所反映的不予立案根本不属实。因殴打他人者还没有抓获,我分局彭屋派出所民警也没有参与协商调解此事,只是杜*兵一方与聂*田一方双方自行协商,杜*兵乙方要求李*生赔偿其6000元,我分局彭屋派出所民警已跟杜*兵做解释工作,所有办案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有刁难杜以兵的行为,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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