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偷了是管理疏忽导致的 |
·编号:8609 |
·问题形式:投诉 |
·提问者:杜庭银 |
·受理部门:东坑公安分局 |
·提问时间:2017-01-25 00:56:28 |
·受理时间:2017-02-15 16: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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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镇长你好,希望你能在百忙之中看到我的信访,我们一家人2017.1.24下午14:20分左右从东坑生态园西门进去玩,16:10我们出来的时候发现,我们来的时候停在生态园西门停车场的价值$3000多的电动三轮车被偷了,然后我就去问保安他说没看见,又问在门口种花卉的大叔,阿姨她们也说没看见,那天在园里玩的人很少,就一个出口他说没看见,他们说没看见我很怀疑,然后我就报警了。过了5分钟左右派出所的人来了,让我填了一张单子之后让我们在原地等另一个警察来,这期间我问派出所的人这里是不是第一次有人报案丢车,他们说生态园里经常丢车,我说经常丢车为什么不装个监控,他说这是政府的事,另一个人来了又让我填了一张单子他们就走了, 我想问镇长生态园建成有2~3年了,这里又经常丢车为什么不在停车场出口装个监控坚强管理,也好让我们外地人来生态园玩走得时候,开心的来高兴的回,然后警察就叫我们回来了,我问他们车能找回来吗,他们摇头,在我们从西门回家的第二个路口有一个监控不知道警察会不会查监控把我们的车给找回来,还有3天就过年了希望警察能帮我们把车找回来,让我们过个开心年,我的车是台蓝色的 集源 电动三轮车,里面有两组电瓶,我相信东坑政府,也相信警察会把我们《生存》的车帮我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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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该情况我分局已经收到并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此事,调查发现,在当天16时17分局接到事主杜先生报警被盗窃自行车,我分局警员依法到场接处警,接处警后,我分局要求杜先生到我分局进步处理完成法律程序,追究盗窃者的责任,被事主杜先生拒绝不到派出所处理,我分局已经解析,这样视为不追究盗窃者的责任,其还是保持原态度,不到派出所处理, 我分局已将该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昨晚治安布防部门跟踪,对事发地进行重点打击。
东坑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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