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劳动局办事效率低下! |
·编号:7227 |
·问题形式:投诉 |
·提问者:阳光网友 |
·受理部门:东坑镇政府 |
·提问时间:2016-01-11 14:02:02 |
·受理时间:2016-01-21 11:2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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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我是一名外来务工者,现在公司拖欠我们全体员工3个月的工资,{有的员工还不止3个月},镇劳动局来了之后和老板协商本月十号发放我们的工资,而现在却是发放一个月的工资还是以%80发放,而且还是发了部分员工,剩余两个月让我们用劳动仲裁的形式来解决我们的工资问题,我们也咨询过劳动仲裁需要45个工作日,现在离春节已经不到一个月,我们都是外地人,没有钱我们拿什么回去过年啊!希望政府给我们农民工做主!尽快解决我们的工资问题,好让我们回家过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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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收到阳光热线镇长信箱关于镇劳动局办事效率低下的投诉信件已收悉。我分局具体回复如下:泰卓公司由于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足,老板表示无力支付员工资。经我分局组织双方协商后,老板承诺于1月10日前发放员工10月份工资,但公司老板于1月10日前只能筹借到10万元,不足以全额发放所有员工工资,经协双方商后,泰卓公司先发放一线员工80%工资。另外,为保障处理期间该公司员工的生活问题,我分局及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该公司属地初坑村委会为员工一次性垫付工人工资1000元作为生活费。而员工剩余的工资,我分局已经组织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对于投诉人反映劳动仲裁所需时效长,工作效率低的问题,是投诉人不理解相关法规,分局工作人员已为其作解释,凡走劳动争议仲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到走完相关法律程序,需要45日才能完成结案,这非我分局规定,而是仲裁法规定的,不存在工作办事效率低的问题。而为了尽快协助员工追讨其工资,我分局组织员工与公司协商调解,并计划于1月18日前出具《仲裁调解书》,由员工和公司双方签订并按调解书内容执行,尽快解决员工工资问题。
东坑人力资源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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