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托欠临时工工资 |
·编号:6975 |
·问题形式:投诉 |
·提问者:阳光网友 |
·受理部门: |
·提问时间:2015-10-01 22:13:22 |
·受理时间:2016-04-01 09:2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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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我今年8月8日到东坑找工作,经东坑路口的一个业务员介绍进了一家中介,当时没。注意看中介名称,只知道老板电话(13751337410)。那天刚好是星期天老板说今天不好进厂又把我介绍给富怡人力资源公司(名称没记清楚叫东莞富怡什么的),富怡的老板就把我跟当天找工作的十几个人安排到深圳安琪连锁公司,几个中介的人交给一个叫谢明贵的代班,几个代班的人交给一个叫夏洋的领班,差不多一百个人就这样进了安琪上班。整个过程没签和同,我第一次做临时工什么都不知道,都没有把那几个人的电话存起来。我辞工还要夏洋在派遣工辞工书上签字后交给安琪才可以,辞工当天代班谢明贵算好工时有386 个小时,代班写在一张纸上还扣了代班费保险费伙食费水电费共380元,当时我没计较什么跟代班一起按了手印。9月20日中午我回到东坑路口打电话给老板要节算工资,老板都同意晚上给我工资了,等到17点招工的收工了公司的司机在接我回公司的路上又改口说老板不在要命天下午才节工资。到了19点又打电话给我还开车接我到富怡那里节算工资。结果说安琪没把工资打给他们,只给我1000元现金说剩下的月底打到我卡上,到月底我打电话问就说29日打,后又推30日到现在都没打钱过来。当时说给每小时10元的,就算给每小时9元的也还剩一千多啊!这样做真另人心寒,都不想在东坑找工作了。都不知道还有多少像我这样的受害者,望相关部门管一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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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根据阳光网友反映的情况,我分局高度重视,立刻派出监察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处理,调查结果如下:
我分局监察执法人员根据投诉问题对该公司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得知投诉人于2015年8月8日,通过中间介绍人张某介绍到东莞市高起点劳务派遣公司后再将其派遣到深圳安琪月饼厂上班,并于2015年9月20日离职。投诉人与该派遣公司签订以10元每小时的计算方式结算工资,上班工时350小时,扣除投诉人借支1000元、伙食费700元和车费500元,并于2015年9月20日全额支付了投诉人剩余所得工资合计1300元,但投诉人称介绍人张某在派遣公司发放工资中扣除了300元作为介绍费,剩余只拿到工资现金1000元。经我分局监察员介入处理后,派遣公司负责人承诺将由介绍人张某返还投诉人被扣发的工资。2015年11月10日下午,我分局监察执法人员收到该派遣公司负责人上交的转账凭证,派遣公司负责人称已把介绍人扣除300元的介绍费转到投诉人的账户中。我分局监察执法人员再次拨打投诉人在投诉信件上留下的联系电话,投诉人称其于11月10日晚上收到该派遣公司转账款项300元,事件得到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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