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中介,坑学生工工资 |
·编号:6896 |
·问题形式:建议 |
·提问者:阳光网友 |
·受理部门:东坑人力资源分局 |
·提问时间:2015-09-09 11:07:35 |
·受理时间:2015-10-13 11: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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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6月30日我们被莞兴劳务派遣带到了桥头星电科技(中星三场),7月一日正式上工到8月26号办理离职。两个月做了四百多个工时,以8元/小时计。公司说工资已由劳务代发,26号我们去莞兴劳务领取工资,当时他们说的是资金周转不灵,所以只给1000块的路费,其余欠款等9月5号一定打到留下的银行卡上。由于学校马上就开学了,我们也没时间纠缠,就回学校去了。但是今天我们去查银行卡,还是没有到账信息,我们打莞兴劳务留给我们的电话也没人接,短信也没回。商人理应守诺,我们有理由相信莞兴劳务派遣意图吞没我们辛苦赚来的血汗钱。作为一个成年的学生,我想我们应该有权利用法律来为我们讨个公道。请镇政府给我们这些出来打工的学生一个公道。不能就这样把钱都给了中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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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阳光网友,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9月17日,我分局接到贵办转来投诉后,高度重视,立刻派出监察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处理,调查结果如下:
我分局监察执法人员根据投诉问题对该公司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得知投诉人于2015年6月30日,通过中间介绍人吴某介绍到东莞市莞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后再将其派遣到桥头镇星电科技厂上班,并于2015年8月26日离职。投诉人与该派遣公司签订以7元每小时的计算方式结算工资,合同期限由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8月25日止。从查阅的工资表显示,该派遣公司已按合同协议的规定,于2015年8月26日全额支付了投诉人7、8月份工资合计2100元,但投诉人称介绍人吴某在派遣公司发放工资中扣除了1000元作为介绍费,剩余只拿到工资现金1100元。经我分局监察员介入处理后,派遣公司负责人承诺将由介绍人吴某返还投诉人被扣发的工资。2015年10月12日上午,我分局监察执法人员收到该派遣公司负责人上交的转账凭证,派遣公司负责人称已把介绍人扣除1000元的介绍费分别转到投诉人的账户中。我分局监察执法人员再次拨打投诉人在投诉信件上留下的联系电话,投诉人称其于10月11日晚上收到该派遣公司转账款项1000元,事件得到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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