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有部分违法犯罪分子 |
·编号:6782 |
·问题形式:投诉 |
·提问者:曾国建 |
·受理部门:东坑公安分局 |
·提问时间:2015-07-26 21:48:26 |
·受理时间:2015-09-01 11:0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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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你好,李镇长!我是四川的曾国建,我不知道我反应的情况是否违法犯罪。从去年到今年东坑有一部分男女专用QQ和微信添加附近的陌生人见面。见面以后就由女孩带到一些酒吧KTV和糖水店去消费。进去消费一般都是六百到两千左右。我朋友去年和一个女孩见面。见面以后他把我朋友带到KTV里面消费金额是一千六百。结果我朋友没有带多少现金,打电话叫我帮他支付的。就在前几天我朋友也是去东坑和一个女孩见面。女孩带他去一家东裕广场附近米吉多糖水店结果消费是六百块。也叫我过去帮他支付钱。这时候我才反应过来。感觉我的这些朋友都被女孩骗了。她们应该是和店老板商量好的。专门由女孩去外面拉客消费。在东坑这样的事情每天晚上都在发生。希望镇长重视一下此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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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阳光网友曾国建:
你好,于2015年7月26日在阳光网友反映从去年到今年东坑有一部分男女专用QQ和微信添加附近的陌生人见面。见面以后就由女孩带到一些酒吧KTV和糖水店去消费。进去消费一般都是六百到两千左右。我朋友去年和一个女孩见面。见面以后他把我朋友带到KTV里面消费金额是一千六百。结果我朋友没有带多少现金,打电话叫我帮他支付的。就在前几天我朋友也是去东坑和一个女孩见面。女孩带他去一家东裕广场附近米吉多糖水店结果消费是六百块。也叫我过去帮他支付钱。这时候我才反应过来。感觉我的这些朋友都被女孩骗了。她们应该是和店老板商量好的。专门由女孩去外面拉客消费。在东坑这样的事情每天晚上都在发生。希望镇长重视一下此事!
消费欺诈,顾名思义,是存在于消费领域的欺诈行为。消费欺诈,是不法商人推销其产品和服务的一种低劣手段,目的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抢占市场,从而攫取高额利润。对消费者而言,消费欺诈严重侵犯了其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使消费者不能通过交易行为获得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市场经济秩序而言,利用欺诈手段推销的产品和服务,往往品质低劣、价格便宜,不法经营者利用欺诈手段恶意抢占市场份额,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造成了不正当竞争。
我分局收到这投诉后,咨询我局法制部门,明码标价,真实描述商品信息,平等自由交易,就不违法,如消费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规定,而且,能证明你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有实际证据证明女孩和店铺有利益关系的,或具有强买强卖的属于违法犯罪等。可以拨打110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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