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丽晶小学退学位费事宜 |
·编号:5974 |
·问题形式:投诉 |
·提问者:阳光网友 |
·受理部门:东坑镇文教办 |
·提问时间:2014-08-23 14:18:37 |
·受理时间:2014-09-18 09:3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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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学生已预交200元学位费,但在开学前一个月通知学校,学生在另一所学校就读,要求丽晶退回之前预交的学位费200元,学校拒绝,只答应可以领取书本,但领取的书的全部价格都不足100元,请问:另外的100元哪里去了?是否应该退回学生本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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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尊敬的阳光网友:
经我办调查了解,东坑丽晶小学学期结束后没有向学生预收学位费。学期结束后,学校也多次强调2014年秋季学期不在丽晶小学就读的则不要预交学杂费。若预交了学杂费而因各种原因不就读的则按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2009]24号文件处理:受教育者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办学单位应退还所缴学杂费的90%。例如:该生的学杂费标准为1710元/学期,该生因各种原因注册缴费后不就读,则可退回1710×90%=1539元,即不退1710×10%=171元。
实际操作过程中学校对个别家长要求退预交学杂费的,则采用开学10日后退一套书本资料的做法。
由于学校可能存在与家长沟通不到位,造成此次投诉事件,学校将对那几个已预交学杂费又转学的家长逐一电话通知退费,解除家长的疑虑。
东坑镇文教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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