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丰收手袋厂是个黑人的厂 |
·编号:5947 |
·问题形式:建议 |
·提问者:阳光网友 |
·受理部门:东坑镇政府 |
·提问时间:2014-08-13 18:42:24 |
·受理时间:2014-09-17 11:5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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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现在在东坑手袋厂做一名普通员工,这个厂存在很多违法行为,比如:新进员工必须做够三个月才可以正常辞职,不然不可以辞职,要走就只能结百分之三十的工资.里面没有按国家劳动法付给员工工资,车工计件,手工计时,一个小时只付6.5元,一个月放两天假,每天上班12个半小时,只能领到二千块钱多点,车工的工价都是比较低的,很多时候都超不了底,也只能领到一个月二千五左右的工资.而且加班很晚,生活也很差又不是很卫生,买的都是最烂的菜给员工吃.厂里招不到工,就招一些不到十六岁的小孩子,厂里也不帮员工购买社保和医保.有时还罚员工的款.厂里天天赶货,员工生病了或有事也不给请假,逼得员工旷工,老板就好罚员工的款,.工厂也不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动.找老板理论,老板还用恐吓的语言说:"你要做就好好做,不做你就走人".这个走人就是不要钱你可以走,要钱的话,你就排队辞职.很多胆小的员工只有选择自离不要钱走人,所以我们都是进厂容易,出厂难呀,不要血汗钱直接走人一点事没有,有几个同事找老板,还被他K了.后来那员工就没看见上班了,我想是自离了吧. 我想只有在网上给领导投诉,让上面高层的领导知道这个厂的情况,才能帮我们处理这么难的问题.才能给我们一个安全的拿到自已的血汗钱,给广大的打工都一个提醒,千万不要再进这样的小黑厂了,不然进容易,脱身就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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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关于阳光网友投诉我镇东坑丰收手袋厂①辞工困难,②工作时间长,加班费不达标,③故意罚款,④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⑤招用童工等问题。我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刻派出3名监察执法人员前往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经查,该公司全称为“东莞市东坑丰收手袋厂”,位于东莞市东坑镇黄麻岭村,我分局监察执法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记录、入职登记花名册、厂规制度、离职申请书等资料进行查阅,同时找到企业负责人及部分员工进行调查询问。从有关资料及对员工的询问中查实:①从入职花名册备注中发现“进厂做满三个月以上方可辞职,否则不予以结算工资”的违法规定,但暂未发现员工辞工未满三个月离职不予结算工资的情况。②另外查阅勤记录,确实发现丰收手袋厂存在超时加班的行为,并且员工的加班费不达标准。③经查阅厂规等有关资料及询问有关员工,未发现厂方存在故意罚款的行为。④查阅该厂提供的劳动合同发现厂方只与3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合同期限已过期,剩余的员工都未签订劳动合同。⑤检查过程中并未发现厂方存在招用童工的行为。投诉人反映该厂违法违规的情况不完全属实。
针对丰收手袋厂违法的规定、超时加班、加班费不达标、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我分局监察执法人员当场对其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限时完成整改。丰收手袋厂负责人表示会依法作出整改,接下来一定会守法经营。下来我分局将继续跟进监督好该厂整改的后续情况。
东坑人力资源分局
2014年8月26日,我分局收到东坑镇信访办移交的关于“东莞市东坑丰收手袋厂部分人员未参保”举报投诉案件后,我分局派出工作人员到该公司进行检查,经查阅该单位的员工花名册、2014年6月至2014年6月工资表等资料,查实该单位用工职工40人,仍有部分人员未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我分局向该企业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东社保改令字[2014]第22010号),责令该单位于2014年9月3日前完成整改。该企业已于9月3日完成整改。
东坑社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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