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求助、求助 |
·编号:46 |
·问题形式:投诉 |
·提问者:阳光网友 |
·受理部门:镇政府 |
·提问时间:2011-08-05 21:33:00 |
·受理时间:2011-09-29 14: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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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井美村一村民,叫陈友,女性,生活在井美山基。老公在世时却是个残疾人,一家四口的生计就靠她外出打工供养,还要对其子女供书教学。十年前老公去世,几年前女儿与丈夫离婚,搬回来与其一同居住,两年前其女儿与一外省人再婚,去年其儿子也结婚,她把她所有的积蓄都给了他的儿女,可惜其儿子夫妻不尽孝心,结婚后不但不赡养她,还天天骂她,赶她离开这个家,她女儿搬出与现丈夫同住,但生活困苦,其女婿对她也是不好,一回娘家也是对她打打骂骂,她现在因身体有病,需长期服药,已失去了工作,一个月只能靠那300元养老金过日子,就是这300元,她还要每个月给50元其女儿在外租屋住,每月她实际只有250元可用,除购买药品外,每天她只能买一小点菜自己煮食,有时这些菜一吃就是几天,他虽与儿子同住,但其儿子从不叫他吃饭,简直是人神共愤。希望政府部门及井美村委会能多关心她的生活,想办法解决其生活问题,这才是为人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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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经我办及井美村调查了解,该村民真实姓名叫李陈有,有一子一女。女儿与一外省男子同居并生育一个小孩,她的儿子、媳妇对此有异议,导致吵架。现她女儿已经搬出,吵架减少。但由于此事,陈有与儿子、媳妇分开煮食。陈有的儿子在村治安队工作,媳妇在常平志诚车行做会计,收入都相对稳定,并按揭小汽车一部,未生育,完全有能力负担陈有的生活费用。陈有患有血管栓塞,需要长期服药,但该家庭不属于我镇困难户,所以,我办及井美村委会干部对陈有的儿子进行教育,要求他要多关心、照顾母亲,解决其生活问题。
社会事务办公室 2011.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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