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社区卫生中心强制收取环保袋钱 |
·编号:3977 |
·问题形式:投诉 |
·提问者:阳光网友 |
·受理部门:东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提问时间:2012-04-27 23:31:00 |
·受理时间:2012-05-10 16: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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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每次去社区卫生中心看病付钱的时候基本上每次都有一项是叫做材料费的,咨询收费处的人后,得到的答复是这个材料费是这个塑料袋的钱,还说这是强制性的必须要你要,就算你自己带了袋子过去也要收取这个费用,还是这是医院规定,这不是霸王条款吗?这和霸王条款没区别,还请上级部门关注。注明下:这个材料费用每次收费为零点三元就是三毛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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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关于阳光网友所反映我中心“强制收取环保袋钱”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作出如下回复: 群众所反映收取环保袋(即“背心袋”)费用的问题,我中心是没有将环保袋纳入收费项目进行收费的,投诉中所反映收取的0.3元材料费是医用纸塑药袋的费用。为解决医用药袋卫生消毒以及在药品保存过程中的防潮和细菌交叉感染等问题,确保药品质量,广东省药学会曾于2007年印发《关于印发<药房分装用纸塑药袋推荐标准>的通知》(粤药会字[2007]35号)文件,统一医用药袋标准。我中心使用的纸塑药袋是严格按照上述文件标准定制并使用的。同时,根据东莞市物价局、卫生局联合发布的《转发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纸塑药袋收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东价[2008]103号)文件,医用纸塑药袋是可以另行收费的。 因此,投诉中所反映收取的0.3元材料不是环保袋的费用,而是医用纸塑药袋的费用,是符合东莞市物价局、卫生局的相关收费规定的。该患者可能对我中心的材料费收取情况有所误解,故我中心日后定会注意做好患者的解释工作,务求让患者理解。
东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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