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镇长的一封信 |
·编号:25 |
·问题形式:建议 |
·提问者:阳光网友 |
·受理部门:镇政府 |
·提问时间:2011-07-23 08:53:00 |
·受理时间:2011-08-03 10: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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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我们老百姓晚上有空时,就想看看电视(翡翠台),但是东坑电视台就日日在别人的电视台播广告卖新闻,最令人讨厌的是中午12点同晚上9点,突然跳了人家的电视台,卖自己的新闻,把一些在看电视的朋友百姓们都惹火了,为什么要跳人家的电视台呢??人家正看的高兴,不问问人家好不好,就把人家给跳了台,这合理吗??还有东坑天天在人家的台上卖广告,令观众们一点都看不到这一电视台的一些广告呀!不要忽略这小小的广告,当你不知道这一电视台什么时候,看什么,或者现在有什么好看的电视节目,我们观众都可以在广告中得知呀!!所以请镇长给我们观众一个“自由”吧!!不要让东坑电视台把别人的电视台给跳了,我想现在的东坑电视台做的这么好,也不用要做到这样吧!!东坑电视台有东坑电视台自己的特色,何必好借别人的电视台,卖广告,卖新闻呢??除非... 我希望东坑电视台越办越好,也希望东坑电视台有属于自己的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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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经广电部门核实,回复如下: 1、按上级规定,县级以下广播电视台不能以任何原因自设频道。近年来,上级更是多次三申五令严禁开设自办频道,作为镇街一级的东坑广电站,并不符合自设开办电视台的条件。 2、目前,我站主要在香港翡翠台、亚洲台两个参考频道插播宣传广告,播放的内容以党委政府的新闻、公益广告为主,辅以少量商业广告,而且在播出前都按《广告法》相关规定,严格审查把关。 3、作为地方党委政府的喉舌,新闻插播运行已经多年,播出时间是经镇委、镇政府讨论通过,且相对固定的,广大市民已形成收视习惯。另外,我站一直以来都非常注意把握新闻播出长度(一般都控制在10分钟内),力求既能发挥舆论宣传的效果,又能确保市民收看到完整的电视节目。 4、在无线电视(TVB)、亚洲电视(ATV)等香港媒体在珠三角合法落地之后,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牵头与香港各台就广告插播进行了磋商,并达成共识,签订了协议, 我站按照协议每年都要支付节目版权使用补偿费。因此,我站对香港媒体的插播行为是合法的,是履行合同协议的正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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