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初坑社区收费人员 |
·编号:10930 |
·问题形式:建议 |
·提问者:阳光网友 |
·受理部门:东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提问时间:2020-05-22 15:45:11 |
·受理时间:2020-07-02 11:3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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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该社区收费人员向我索取身份证,以往社区都不需要身份证,我询问几遍,对方摆出一副骄傲态度,态度很强势,还要我报户口地址,随后叫我付费后别离开,写下地址,我再三咨询,才告诉我绑定“家庭医生”。我当场拒绝!绑定家庭医生的对象应该是65岁以上行动和精神上不便人员,我作为一位青少年,身体十分健康,竟然被胁迫绑定,虽然结果没绑定,但是我觉得这严重影响我对社区的印象,收费人员行为十分恶劣,不尊重老百姓,自私自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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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关于群众“反映社区卫生站收费人员问题”,接到反映后,我中心十分重视,立即开展调查现作以下回复:
经了解,收费人员在沟通表达方面也有所欠缺,我中心对收费人员明确要求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并提出工作改进建议,希望其日后在收费过程中要多加注意与患者的沟通方式。
根据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结合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和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努力建设卫生强市,打造健康东莞。
(一)签约对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辖区常住居民(常住人口)为签约服务对象,以家庭为签约单位,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疾病患者、残疾人、慢性病高危人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五保人口等目标人群为重点,逐步向一般人群辐射拓展。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选择一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鼓励和引导居民就近签约,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参保人”)选择的签约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医疗机构应与其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统筹选定就医点(或辅助就医点)一致,并随就医点变更而变更。家庭医生团队根据不同人群和服务需求为签约居民提供差别化、个性化服务内容。签约周期原则上为1年、2年,期满后可续约或另行选择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
(二)居民签约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团队要充分向居民告知各服务包的价值及现实意义,充分引导居民选择适合其自身健康的健康服务包。签约可在社区(村)居委会的宣传动员下组织发动集体签约,亦可在门诊、随访、义诊、宣教等过程中,针对服务个体进行个体签约。签约应以家庭为单位,主要流程包括商定签约服务包,参保人身份核实,交付居民个人承担的年签约服务费,签订服务协议,发放家庭医生联系卡、收集和完善家庭及个人健康信息、共同商定和落实健康管理计划、建立并完善家庭健康档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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