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个人要严格按规定申请补贴,对弄虚作假,以隐瞒或虚报相关信息冒领相关补贴的,经查实后将取消申请资格,对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在“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或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进入,分别注册个人、企业账户,并于规定时间前登陆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申报人须查清自身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并正确填写自身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信息,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影响后续审核的,后果自负。
(二)用人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规定时间前登陆系统进行审核,逾期将无法审核。
(三)镇街审核和核实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由东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各类条件。东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有关部门及单位核实申请人的档案情况、户籍情况及纳税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在线审核申报材料。
(四)递交纸质材料
申请材料通过在线审核后,申请人可登陆系统打印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经用人单位和档案管理单位(非党政机关和非组织人社系统单位的档案管理单位)加具意见,由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东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东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核对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上所上传证明材料与原件是否相符。
(五)资金拨付
拟通过的申请,将申请人名单在东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按规定公示和审定后,由东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会同镇财政分局向个人拨付补贴资金;当年申请的补贴,将于下一年度6月1日前由镇财政分局将补贴款项拨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六、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东坑镇政府南楼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咨询电话:89300378,893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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