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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21-04-27 15:02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关于做好东莞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
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我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

    1.公办学校申请条件: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A.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45号)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B.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号)规定,且成功申领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的适龄儿童少年;C.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东府〔2021〕7号)的适龄儿童少年;D.符合台湾人士子女入学和华人华侨子女入学政策的台湾人士子女和华人华侨子女;E.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的适龄儿童少年;F.父或母一方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G.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H.市倍增计划企业人才子女。

    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东坑镇工作或经商。

    (3)符合镇级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A.学生非东坑户籍(含未入户口),父母双方或一方原籍是东坑户籍且未迁出户籍,一直在本镇生活和工作;B.学生非东坑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中央、省、市属驻我镇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C.学生非东坑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D.镇倍增计划企业人才子女;E.符合其他入学优待政策规定。

    (4)积分制入学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民办学校申请条件: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2)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民办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其中:A.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B.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或已办理“莞e申报”;C.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或已办理“莞e申报”;D.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或已办理“莞e申报”;E.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二)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户籍所在的村(社区)“依据户籍+清晰产权+免试就近+统筹调配”入学的原则,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当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安排(或家长自行联系)入读辖区内的民办学校,政府全额补助学杂费方式解决(以下统称“政府补助学位”)。

学校 户籍所在的片区划分
东坑中学 本镇户籍学生
中心小学 原东坑户籍 东坑村、寮边头村、长安塘村、塔岗村、坑美村、新门楼村、黄麻岭村和初坑村
新入户 碧桂园一期、碧桂园二期、金坑家园、龙泉幸福里、南国水乡、皇家翡翠湾、草塘花园、金地水岸花园
多凤小学 原东坑户籍 井美村、凤大村、丁屋村、草塘社区
新入户 锦锈豪园、平深大厦、盈滨半岛花园、利丰丽景豪庭、时代豪庭、丰泰天禧苑、卓越公馆、新悦广场、保利湖悦花园、恒亿中心
群英小学 原东坑户籍 黄屋村、角社村和彭屋村
新入户 盈滨绿领花园、东裕广场、皇家公馆、皇家御景华府、惠福大厦、康怡大厦、嘉盈商务大厦、尚品名居
新入户骏达社区,家庭居住在本镇但无清晰产权
 

    (2)符合镇级、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符合镇、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相应政策要求,依据我镇公办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当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补助学位”解决。

    (3)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执行。东莞市2021年积分制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4。

    2.民办学校

    须严格按照办学规模及当年有关规定确定招生计划。

    总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必须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培训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推荐和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掐尖”招生、提前招生。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1)直升入学: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多层次民办学校及有关民办教育集团的民办学校应优先招收自愿报读本校或本民办教育集团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如自愿报读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的,应予以全部录取,录取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如自愿报读的人数多于招生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的,由招生学校自行通过电脑派位或其他方式确定录取结果,不再面向社会招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招生平台填报直升志愿。凡被直升录取的学生,其他民办学校志愿自动失效,但不影响其他类别志愿学校的填报和录取。直升入学录取名单确定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2)对外招生:民办学校在确定“直升入学”“政府购买服务”等类别学生人数后,剩余的学位对外招生,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电脑派位办法另文通知。

    (三)招生程序

 
    实行网上报名,户籍学生和非户籍学生资料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6日10:00-5月17日17:30。

    具体办法见附件1,日程安排见附件3。

    上面流程中,没标明“民办”的,均为公办、民办同步进行。

    二、非起始年级招生

    (一)入学年龄


    1.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

    2.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二)入学办法

    1.户籍学生


    根据本镇实际,本镇内公办学校间不实行户籍生相互转出或转入工作。

    (1)户籍学生需转学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在规定时间(2021年5月6日-22日办公时间)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转学申请,镇教育管理中心以申请人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补助学位”方式安排就读镇内民办学校。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2)户籍学生需转学到民办学校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位,不能获得相关政府补助。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就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2.非户籍学生

    (1)申请积分制入学。在本镇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就读,符合积分入学条件,希望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或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2号)以及《东莞市2021年积分制入学申办指引》,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提出申请。(2021年积分制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4)

    (2)不申请积分入学。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三)申请材料

    非起始年级申请人,报名入读小学二至六年级和初中二至三年级的,由监护人携带学生户口薄(包括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父母双方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住房产权证(原东坑户籍的无需提供)、学籍基本信息卡和一张学生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地点

    扫描下方“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成功后,根据预约时间到东坑镇政务服务中心2楼办理。
“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预约办事流程见附件5。

    三、学位安排的顺序

    (一)公办学校


    1.起始年级:A.本地户籍 B.优待政策及其他。

    2.非起始年级:先安排原东坑户籍学生,若学位不足的,后期入户、优待政策等学生的学位,通过“政府补助学位”解决。

    (二)民办学校

    1.起始年级:A.本地户籍和直升入学 B.优待政策 C.积分入学 D.对外招生。

    2.非起始年级:A.本地户籍学生和直升入学 B.后期入户学生、优待政策 C.积分入学 D.其他插班生。

    四、计划招生数

    东坑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计划招生数详见附件2。

    五、相关事项

    1.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的户籍生入学问题。户籍学生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有调整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户籍地公办学位,可于6月30日前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再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2.户籍生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问题。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可于6月30日前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再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3.网上报名设备问题。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或通过“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预约到东坑镇政务服务中心2楼办理进行网上报名和指导。

    上述提及的“统筹安排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的区域划分的公办学位,有可能调剂到非对应划分区域的公办学位。当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补助学位”解决;民办学校,仅指东坑镇辖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

    六、咨询电话:

    东坑镇教育管理中心          83381561
    东莞市东坑镇中心小学        83863128
    东莞市东坑镇多凤小学        81035613
    东莞市东坑镇群英小学        83388838
    东莞市东坑中学              81181718
    东莞市东坑丽晶小学          83861799
    东莞市东坑德才小学          83381440
    东莞市东坑旭东学校          83387222、83387333
    东莞市东坑洪冠学校          83690309
    东莞市东坑忠简学校          82657999
    东莞市东坑海东学校          89300163
    东莞市东晋实验学校          83694168

    附件:
东坑镇2021年招生工作指引
东坑镇2021年计划招生人数
东莞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东莞市2021年积分制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预约办事流程

 
东坑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1年4月
来源:东坑镇教育管理中心 编辑:钟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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