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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预警〔2021〕1号
阳光东坑  http://dk.sun0769.com/   2021-01-18 15:44
    各使用猪肉原料的食品生产单位: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目前我省珠三角地区仍有大量未经检验检疫的私宰肉流入市场,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督促各使用猪肉原料的食品生产单位(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下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各使用猪肉原料的食品生产单位提示如下:

    一、应严把原料进货关,采购的猪肉等生猪产品必须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并严格查验并留存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证明。采购进口冷冻肉制品必须严格查验并留存该产品进口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货物消毒证明。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野生动物、活体动物或动物源性食品原料及不符合规定的进口冷冻肉制品进行生产加工。

    二、应建立完善从原料到成品的追溯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原料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采购的生猪产品来源可追溯。应建立废弃物管理制度,按规定处置本单位产生的肉类加工废弃物。

    三、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组织生产,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人员卫生管理等制度,确保生产过程持续合规,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禁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坑分局
2021年1月12日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坑分局 编辑: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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