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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莞市开展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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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省级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8〕861号)要求,广东省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定于2018年9月5日至9月19日,对东莞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督查期间,督查组通过举报电话受理黑臭水体相关问题举报。
举报电话:0769-23399983(8:00至20:00)
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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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 编辑: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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